弱视: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
对于弱视早期有几种不同的定义:
1、 Von Noorden(1988)对于弱视的定义是:眼球看上去正常而单眼或者双眼视力低下。矫正镜片不能改善视力,但如在幼儿时采用遮盖法,则视力可以部分或全部恢复。
2、 第二种定义是:与双眼有关的病情,双眼视力相差两行者为弱视
3、 第三种:由视觉剥夺或双眼相互作用异常所引起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无可查觉的器质性改变。
4、 Flynn(1978)-凡无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低于0.4(健眼1.0)或健眼低于1.0而双眼视力的差距大于3行
5、 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定义为: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矫正远视力低于0.9.称为弱视。
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国眼科界对弱视的定义都沿用第五种弱视的定义,随真眼科学的发展,最新的弱视认为:在眼睛视觉功能发育的敏感期,因为各种原因引起眼睛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造成各级视细胞有效刺激不足,使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弱视是只发生在婴幼儿时期的一种非器质性病变的一种眼病。治疗需及时。在希腊语里弱视的意思是视力迟钝。
怎样才能早期发现宝宝的弱视?
对所有儿童都应在3岁左右详细检查视力是发现弱视的最佳方法。一般讲,父母发现孩子看书写字时两眼离书本太近;看人物时有无一眼注视,另一眼偏斜;看人时歪头等,都应常规到医院行眼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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