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10日,由北京开往遵义的121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凯里至福泉区间时,被告人宋大伟看见车上一女子长得漂亮,淫心顿起,强行将旅客袁某推进9号车厢的厕所内,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企图与袁某发生性关系,在犯罪过程中,因乘警及时赶到而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