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近日,呼和浩特炼油厂学校一位女教师突然接到校长的电话,通知她下个学期不用上班,原因是她怀孕了。
此事经媒体介入,女教师最终保住了职位,但是现实中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国内各地经常发生妇女在怀孕、生育以及哺乳期被调换岗位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因此,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的高度关注。
妇女担负着生育下一代的重任,同时还要为生存奔波,所以社会应当给予她们更多关爱。况且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准辞退孕期女职工”,保留孕期妇女职位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义务,更应该是遵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