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将影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重大疾病考生高校将不录取
本报讯(记者王巧灵)今年我省高考体检将于3月初进行。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健康状况将影响高考生填报志愿。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严重的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而色盲等考生填报部分专业受限。如果身体状况不好,那么在选择学校时,一定要先看看学校和专业对健康的要求。据悉,省招办已经将该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一并下发我省各地区招生部门。
体检的七个项目
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主要目的是检查考生的体质状况,对考生体质状况做出结论,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方便高校选拔新生。今年我省高考体检工作必须于3月底前结束,承担体检的医院由县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验结论无效。
据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分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七个项目。眼科有裸眼视力检查、色觉检查;内科有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器官检查;外科有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检查;耳鼻喉科有听力、嗅觉、耳鼻咽喉检查;口腔科有唇腭、是否口吃、牙齿检查;胸部透视检查;肝功有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查。
六种疾病考生高校可不录取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一些重大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将不予录取: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躲开限报专业一样上大学
考生体检查出疾病,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建议这类考生先接受治疗,身体康复后再参加高考。
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避开限报专业,不影响专业学习,录取时一般不会受到限制。这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要注意“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相关内容,确保所报专业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