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深圳打工仔杨增朝(云南人)因工资纠纷而自焚,深圳市山厦医院(民营医院)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而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日前,院方将曾承诺处理此事的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两被告都指示过“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孙瑞灼(律师):在紧急状况下,不管医疗机构的体制如何,都必须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救助措施,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在赚钱吃饭和救死扶伤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从医者的字典中抹去见死不救这个词语,对民营医院也必须建立一种政府公共财政支撑的保障机制,由国家来支付类似医疗费用,如此方可解除民营医院的后顾之忧。
宣华华(公务员):假如当初两地政府机关作出承诺之时,真正懂得这就是一个“钱的问题”,或者在说出“钱不是问题”之前,就考虑制订紧急处置方案,不至于陷入今天的尴尬局面。由此可见,一些不同层次的政府机关,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复杂性和现实性,仍然缺乏一种正确的深刻认识。这实际上也提醒了我们,在研究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问题之时,都必须首先要弄清真正的问题出在何处,尤其是要学会关心最重要的“钱的问题”,如此才能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和行动。
李克杰(法学学者):依笔者看来,杨增朝自焚事件是一个典型的突发事件,具体属于《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人民政府责成山厦医院“全力抢救”,显然符合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实质上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既然如此,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也就是说,处理突发事件的经费是应由财政予以保障的。如何认定事件是否突发事件,由谁来进行认定,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但针对杨增朝自焚事件而言,即使不能认定突发事件,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山厦医院也完全有权向曾经作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指示和承诺的两地政府索要医疗费,因为政府有责任履行诺言,决不能只下“指示”不出钱。
盛大林(媒体从业者):医生和医院要讲“医德”,政府和干部更要讲“政德”。“政德”体现在哪些方面?诚信应该是首要的内容。如果政府不讲“政德”,怎么要求医生遵守“医德”呢?目前,杨增朝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还需要继续治疗,而公立医院也不愿意接受杨增朝。如果山厦医院将杨增朝推出门外导致他死于非命,那么最应该受到指责的是医院还是政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