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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活人办后事”折射大病救助制度缺位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可怜的妇女刘春梅,生活在河南安阳县都里乡东水村,一场大火不仅将其家当化为灰烬,还将她严重烧伤。在得到乡亲们第一批捐款后,她住进了医院治疗烧伤。钱用完后,她带着绝望和伤痛回家等死,家里人也开始为她办理后事。为了救她,村民将她第二次送到医院。村民、师生两次捐款,一共捐出10400余元。 “医院说要进行二次手术,要花3万多,但俺现在还欠着医院3000多块的医疗费啊……”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刘春梅的丈夫杨活只一筹莫展。(12月24日《大河报》)

这样的新闻让人不忍卒读。其实,像刘春梅家庭无力支付医疗费并不是个别现象,由于现行的医疗体制趋向于市场化运作,先交钱后治疗的“合理制度”,使那些贫穷的大病病人对医院忘而却步,或被医院拒之门外。今年4月,媒体的一则报道更让人触目惊心:湖北省公安县一对夫妇,因为丈夫患病无钱医治,双双投江赴死,身后留下一个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孤苦伶仃。

虽然,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其核心是“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但我认为,如果新医改方案依旧不能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那么就是在“穿新鞋走老路”。现在的制度设计弊端是或缺有效的公共救助保障制度,草根民众只要遇上一场大病,往往是家破人亡结果。面对因疾病困饶使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的时候,我很想知道,那些享受公费医疗的官老爷们究竟作何感想?

同样,与东水村村民、师生捐钱捐物救助刘春梅相比,当地政府部门的反应却显得迟缓。事实上,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的“天然”之责。我们提倡社会奉献爱心,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合作,但对于那些身患大病得不到救助的患者,或者因生活变故难以为继的家庭,首先应该得到来自政府的抚恤和救济。 一些人认为,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要求做到全方位的大病救助不现实。果真如此吗?

然也,中国社科院2006年社会蓝皮书指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读书、公款送礼、公车消费、文山会海等项支出超过1.1万亿元(4月11日《中国信息报》),有关部门只要真正打到公款乱消费的“七寸上”,每年节约出几千亿来绰绰有余。这样来看,“余钱不多”固然是个问题,但实际上政府“花钱不当”才是更大的问题。

我国人均收入已达到2010美金,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已经正当其时了。同样,对一个健康的社会而言,只有让最为贫弱群体都拥有生存的可能性,才证明这个制度的努力方向是对的,否则,因无钱看病“为活人办后事”的现象就还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