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医生称,婚前检查可通过血、尿常规、肝功等内科检查及性病检查项目检出会影响到婚姻质量和配偶健康的乙肝、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很多种疾病。而性病、艾滋病和乙肝等疾病也是在婚姻生活中很难避免传染的,如果没有婚前检查,稀里糊涂成了家,结果被传染了,肯定影响两人感情,这样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而更严重的是,一些疾病双方是感觉不到、不易发现的,如果不进行婚检,很容易生出一个智残或极不健康的孩子,给家庭带来不幸。
孟医生称,婚检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如不能或不宜近期结婚的病例、男女双方有无血缘关系、生殖系统的检查等等。固然,严重的智力低下或精神疾病,大抵可以“一目了然”,但这不是婚检的全部,更不表明并不显见的轻度精神或智力疾病不会进一步加重。
哈尔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将婚检列为可选择范围,将不利于婚后的优生优育,这直接关系到民族素质。据国家卫生部透露,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播疾病20000余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84人,精神病者15000多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6500人。婚检排除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艾滋病、梅毒等医学上影响生育的疾病,以我们现在的国力,婚检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它避免了众多智障、不健全下一代的出生,成为为社会减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可以这样讲,没有了婚前检查,就等于没有了婴儿出生前的一道健康保护屏障,这对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关键是,不是每一个准备结婚的男女都明白哪些疾病容易生育不健康的下一代,而婚检就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法学专家:取消婚检与法律相抵触
据了解,我国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此外,《母婴保健法》还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医师应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术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不做婚检,《婚姻法》中一些规定恐怕也要相应地作大的变动。
婚检取消与否:一个两难选择
虽然对于婚检“自选”,反对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对于它的初衷我们仍然感到欣喜。我们无法否定,婚检由“必选”变为“自选”,恰恰体现了社会前所未有的宽容度,对人性给予的充分尊重。在一个进步而文明的社会中,即使病人也应享有与常人同等的权利,真挚的情感是选择婚姻的惟一理由。
但是,关乎一项法规的取舍,人们又不能不考虑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社会能否承担取消婚检的后果?据了解,父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遗传给孩子的几率接近30%,梅毒通过母体的传播率相当大,如取消婚检,以我们现有的医疗条件,成千上万的残障儿、精神病患儿的诞生将令我们措手不及,而疾病的防治则需要建立更多的医疗机构、投入不计其数的医疗资金,这些也许更让我们的社会无力承受。鉴于此,有关部门所有关于婚检“自选”的理由都显得苍白无力,由婚检来避免此类后果也许是最好的方式。
事实上,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的价值取向开始呈现多元化,对于自己的身体也愈加“放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婚检,成为他们检验彼此忠诚的一块“试金石”。信任危机,使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有了通过技术手段了解对方身体的强烈愿望。相互间了解越多,婚后出现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就越小。无疑,婚检满足了人们的这种诉求,便于他们更多地相互了解。
然而,从另一方面说,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充分信任他们的选择能力的原则已越来越被社会广泛认同,很多人认为,婚检应作为一种服务仅供参考,而不应该确定为一道强制性的审批手续。如果婚检强行介入,难免充当“不速之客”。
公民在民事行为中自由选择度的大小,与公民的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密切相关。在双方相互了解、毫无隐瞒的前提下,婚检由“必选”变成“自选”,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正在拥有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对于婚检的取舍,我们面临抉择:取消婚检的规定是否更具有“人情味”和充分满足人性的渴求?以我们现在的国情,取消婚检,我们的社会能否承担后果?
新闻背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民政部报国务院审批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结婚登记将充分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婚检将成为很私人化的一个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只会倡导新人进行检查,在结婚登记前出具婚检的告知单,给予一定的提醒,而不再作为硬性条件,强制进行。据此,婚检将可能被排除在婚姻登记的必行步骤之外。这一变化被指为更具“人情味”。此消息一经传出,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议论之声四起。
哈尔滨日报
2003.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