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妇产科的“常客”,这是她一年中第三次怀孕
记者刚落座不久就碰到了一位妇产科的“常客”。这是一位打扮入时的女孩,大冬天里脱了风衣便露出半个胸脯,长统靴和超短裙之间是一段光洁的腿。应该说,她是属于长得很漂亮的那种女孩,声音也很甜,推门进来也不管其他人,直奔主治大夫,亲昵地叫道:“大夫,还认得我吗?我又来了。”声音甚至有点愉快。“这次您还给我开上次那种药吧,真见效哦!”大夫怔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了:“原来是你!怎么,又怀孕了?”她笑着说:“是啊,没办法,老公不要孩子,又不让避孕嘛!”
大夫给她开单检查完毕,确诊她真怀孕,开完药,那女孩道了声谢走了。
记者问大夫:“这女孩怎么这么开放?”“开放?”大夫苦笑着说:“你知道吗?她才20岁!”大夫告诉记者,她是妇产科的“常客”,这是她一年中第三次怀孕。“每次她都选择我当班的时候来,因此我们都熟识了。她所说的‘老公 ’我见过,其实是她同居的对象,大约有三十七八岁吧,第一次是他陪着来的。”
——她裹着厚重的大衣,长长的头发把她的大部分脸都遮住了
这个女孩始终低着头,似乎不愿被人看见。
大夫照本宣科地开始诊疗问询:“年龄?”
“22。”
“什么病?”
“超过10天没来例假了。”
大夫心领神会。检查的结果确实是她怀孕了。她问大夫:“能马上做手术吗?”大夫答道:“药物流产就可以,为什么要做手术呢?”
“因为我要确保快些把这孩子拿掉,怕吃药不管用。我可是慕名而来,我好几个朋友都是在这里做的手术,都说这里快,马上就能做,我就是冲着快来的。”
记者注意到,这女孩进进出出中,在回答大夫的提问中,一直没有抬头。记者不便追问她的经历,但可以感觉到这不是一个圆满的故事。
——她推开门缝探进头来,身后跟着一个约摸两三岁大的小女孩
还没坐稳,这女子就像放连珠炮地对大夫说:“大夫,我怀孕已有两个月了,得赶快做掉。你看怎么办才好呢? ”她指着身后的孩子说:“你看我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超计划生育可不得了。”
记者仔细观察这位女子:娇小的身材,娇嫩的肌肤,一头瀑布般的披肩发,略显有些稚气的面容,眼角没有丝毫表现苍老的鱼尾纹,配上她那孩子般单纯的举止,记者怎么也很难把她与三岁孩子的妈妈联系在一起。看样子,她最多不过二十出头。
在大夫为她开化验检查单的当口,记者发现这女子带来的小女孩溜出了门去,于是好奇地跟了出去,发现她一直向候诊室跑去,然后一面叫“妈妈”,一面直扑向一位坐在大厅等候的女士的怀抱。
记者前去问个究竟。见记者穿着白大褂,那女士也放松了“警惕”,直言相告:“咳,她是我一位同事的妹妹,才21岁,和一个私人老板同居了两年,最近她怀孕了,可那老板却不辞而别。她怕上医院让人笑话,就想了这么个冒名顶替的主意,反正我孩子这么大了,她冒充我去做手术,我不怕别人笑话。”
——婚前同居是不是婚姻的“试金石”
正方观点:婚前同居为美满婚姻找到了准确的支点
离婚率的逐年上升使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产生了恐惧感。婚前同居,恰好可以为美满婚姻找到一个准确的支点。因为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到结婚,主要解决的是爱情问题,而爱情在婚姻中,仅仅是其中一个部分。婚姻的全部内容,只有当两个人实际生活在一起之后,才会细致入微地展现出来,才会丝丝入扣地感觉到。很多问题的全方位的真正涉及,通常都是在结婚之后。如果一切都已经成为既成事实,稍有不满意,就只能导致两种结局:要么是痛苦地凑合,要么是痛苦地分离。如果将婚前的同居当作婚姻的先导,作为婚姻的试验,那么肯定能够使双方获得远比谈情说爱时更多、更全面的体验,能够使双方的感情更加符合婚后的理智。
反方观点:婚前同居为不负责任者找到了借口
婚前同居时,双方确实也熟知了对方爱情之外的一些更具体的东西。但是,婚前同居毕竟不是一种受婚姻约束的生活状态,所以双方也就不可能像珍惜婚姻一样珍惜同居的生活;双方不可能像正式的夫妻一样,富有宽容和爱怜。如果说一对夫妻为生活琐事拌嘴之后,很快就会和好,那么,一对同居的男女很可能就此而分道扬镳,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也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婚前同居者总是以观念前卫来表白自己,以婚姻拯救者的身份来标榜自己。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既然同居者不以白头偕老为目的,一个同居失败可以换一个,那么又何必对离婚那么担惊受怕呢?反复尝试的结果只能给当事人造成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婚前同居对于婚姻有什么积极意义,实在是看不出来。
——每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我都以母亲的关心、医生的责任给她们以忠告
解凤丽(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我院平均每天接待的患者在40名以上,有时其中一半以上是未婚先孕要求堕胎的。一年中因未婚先孕在我院做人流手术的接近2000人,这个数字应该说是比较惊人。
未婚先孕不一定是同居的必然结果,但未婚同居导致的未婚先孕还真不少。我曾问一些年轻姑娘,为什么不避孕,她们回答得很轻松:“避孕多不自然呀,怀了孕,做掉了不就得了?”
确实,医学的不断进步已使中止一条生命变得异常容易。目前新药层出不穷,妊娠三四个月甚至五个月,都可以通过药物流产(999健康注:不代表本站观点。),即使不得不做人工流产刮宫,也没有以前那么可怕了,安全系数大多了。尤其是那些20多岁的女孩子,身体好,精力旺盛,做了药物流产跟没事似的。正因为流产如此方便快捷,所以未婚先孕的女孩儿们才显得满不在乎。但这绝不是医学进步的过错。
每次给那些女孩开完处方或做完手术,我都以母亲的关心、医生的职责给她们以忠告:每次堕胎对身体都是有很大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影响也会越来越大。我所能做的只有这些。
——未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甚至在一些人心目中作为一种“时尚”,已是在我们周围都能看到的事实。但是我们也许并不了解这些同居者,他们之所以同居而不结婚,都有他们自己的理由。
——“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
丽丽(女,27岁,北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高级职员)
我和曾凡是大学校友,在一次联谊舞会上认识后,很快就坠入爱河。毕业后,我们双双留在了北京,为了天天相守,我们索性租了一间小屋,住在了一起。
可是,一年之后,有一天我回到我们的小屋,发现他留下一封信走了。他说他是真心爱我的,但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事业,何以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说,北京不适合他,他要去南方寻求自己事业发展的根基。
我伤心,我哭泣,我等待,但是三年中音讯全无。我的心逐渐平静了。其实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过承诺,我们相互拥有过,在一起快乐过,至少我的感觉是真的。我珍惜那种疯狂的爱情,那段共同的生活,不愿去破坏它。现在,我和一个比我大将近10岁的日本人结了婚,丈夫能容我、宠我,虽然没有太多的激情,但生活很自在。
——“我不想永远做个‘灰姑娘’”
小娜(女,20岁,北京某幼教中心教师)
从北京门头沟乡下考入幼师,又分到区内一家幼儿园工作,那年我刚满18岁。我的同事大部分来自城区,年龄与我不相上下,令我羡慕的不是她们离家近,也不是她们漂亮的打扮,而是每到晚上,她们大都有一个男孩来接她们去逛街、看电影、遛商场,到周末时,他们更是成双成对。在同事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没人爱的“灰姑娘”。
因此,当萧出现在我身边时,我很快就接纳了他,并疯狂地爱上了他。我也自然而然地住进了他家。从此,我在同事面前也不再觉得是没人要的“灰姑娘”了。
后来,我和萧在幼教中心附近租了一间房同居。我很支持他,每天都是我做好饭菜等他回来一起吃。我只学过两年幼教,别无所长。没有萧的帮助,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大城市里我就会失业。我现在即使想退出去不大可能了,我只等着年龄到了就结婚。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很满足,至少每当我回到原来的幼儿园时,同事们都羡慕我,说我终于离开了门头沟,真正住进了城里。
——并非一句话就能说情的事儿
虎(男,31岁,北京某科研院项目负责人)
我和小薇是先同居再走向结婚之路的。我们同一年毕业,我留上海,她却分配到东北一家工厂。不久,她辞去工作来到上海。我们没有办结婚手续,一起住在一间小平房里。她说,等条件好了轰轰烈烈地穿一回婚纱。她很久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