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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杂志:世界首例性骚扰案内情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对国人来说,“性骚扰”是个“舶来”的新词,此前我们对此类行为一般称为“耍流氓”。很长时间以来,大家认为这至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一般拿不上台面,更上不了法庭。而在外国,这个词可不是闹着玩的,即便是在喊出“性解放”口号的美国,这也是一个“碰不得的禁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经立法,明确“性骚扰”是一种犯罪行为。

直面性骚扰

世界首例性骚扰案内情

“性骚扰”一词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因为首先提出这一概念而被评为当时全球思想舆论界8位明星之一。她指出:“性在女权论中的地位如同劳动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一样,这是人类拥有的最宝贵的两样东西,但也是人们经常侵犯的两种东西。”

凯瑟琳虽然提出了性骚扰的概念,但并没有从法律上加以界定,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加利福尼亚州发生了这么一桩著名的诉讼案。

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女性法律助理,对于她的老板——一个犹太律师在办公室常常当着她的面讲黄段子,说荤笑话,有时候还用手亲昵地拍拍她的屁股感到非常反感。在加州,这原不过是办公室中的普通画面,但女助理居然把老板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认为老板是在对她进行“性骚扰”。加州的地方法庭驳回了这个案子,因为这位名叫劳拉的女律师助理举不出证据。但她并不服输,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最后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这是一个没有先例援引的案子,在以证据为判罪依据、以案例为追诉根据的美国,只好由大法官来确定“性骚扰”可否作为一种罪名。经过7名大法官对于案件的长时间审理、研究、调查、依据现行的法律和宪法对此案进行诠释,大法官们达成了一项新的判例,此案“性骚扰”罪名成立,并由此对“性骚扰”进行了法律定义的诠释:在一方并不情愿的情况下,另一方仗其地位、权力、工作的优势,对一方进行性暗示、性语言挑逗或者有性的举动,就可视为“性骚扰”。最后该名律师被判有罪,罚款35万美元,社区服务100天。

此例一开,全美法院收到控告“性骚扰”的案子激增。一时间,“性骚扰”一词成为女性保卫自己的权利。

日本司法史上第一个有关性骚扰的判决是1992年福冈地方法院做出的。案情是一位出版社女职员状告男上司散布“性”流言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福冈地方法院最后认定该案中的男上司和出版社有不法行为,判令其支付给原告165万日元的赔偿金。自此以后,日本各级法院受理的有关性骚扰的案件不断上升。

不过,直至今天,无论是日本的刑法还是民法,都未对性骚扰的含义做出明确界定,因此1999年以前的性骚扰案件都是援引民法中“对不法行为的损害赔偿”和“毁约造成的损害赔偿”的关联规定来做出判决。这种判决不能触及人身惩罚,只能由被害人向加害者请求经济赔偿。而且,日本的相关法律普遍认为,员工之不法行为均可以追究其雇主的法律责任,因此从既往判例来看,追究雇主责任的法律救济占压倒多数。

1999年,日本先后颁布了《性骚扰禁止条例》和《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修订法案。根据这两个法律的内容,凡是违反对方意愿,使对方感到不快,或者工作能力受到重大影响的有关性的言语和身体接触行为均属于性骚扰。《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第21条还规定,任何雇主必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确保女员工不因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及女职工对此进行的反抗而蒙受经济损失或处于不利的工作环境中。

欧洲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从美国引进了“性骚扰”的概念,但围绕着这一概念的争论却至今不息。按照瑞典人的诠释,这得由受害人自己判定与他人的性行为是否“受欢迎”。一个“不”字永远表示“不”,不管这个人是穿着衣服还是全裸,是坐在电脑边还是躺在床上,是醉了还是醒着,是年轻还是年老的,“不”永远得受尊敬。也就是说,即便她和你接了吻甚至相拥而睡,如果你提出性要求,她说了“不”,而你依然无法抑制自己的欲望并让她勉强和你发生了性关系,你就是对她进行了性骚扰!

作为世界妇女解放和性解放的领头兵,瑞典一直在维护男女平等权利方面走在世界各国的先列。企业、机构、学校大都有关于禁止性骚扰的条文,立法更显详尽。《平等机会法》规定,雇主不但不能对雇员进行性骚扰,而且有义务对工作场所的性骚扰采取防止及制止措施。《高等教育条例》、《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瑞典刑法》以及《雇用安全法案》等多部法案也都有针对性骚扰的特别条款。瑞典议会专门设立“平等事务监察官办公室”,其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打击各类性骚扰,检查范围上至议会下至最小的公司。而包括瑞典全国总工会在内的多个民间组织也都在协助个人进行打击性骚扰活动,更别说到处都长着眼睛的媒体了。

联合国则于1993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其中第2条第1款将“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以及第3项“国家纵容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列入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目前已有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性骚扰”属于应予禁止的非法行为。加拿大、法国等国还将“性骚扰”定为妨害风化罪,而西班牙等国将其归入侵犯性自由。

性骚扰=性压迫?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究性骚扰的根源。

美国的社会发展证明了这么一句话:“历史总是在否定的螺旋中前进。”在对两性的态度上看,作为一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美国根本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两性在求职、入学、社会地位等诸方面,都有着不平等待遇。上个世纪60年代,黑人的民权运动促进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再加上越战对于美国青年的影响,使青年普遍有一种厌战、颓唐人生的思想,追求“性解放”的思潮很快在大学校园中酿成“性开放”运动。“性”这个话题已经不属于男性的专利,女性有着自主的性要求以及和男性同样享受性高潮的权利。男女学生同居、婚前性行为、选择“性伙伴”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口号就是著名的“杯水主义”——当人渴的时候,有权喝任何一个杯子中的水。一旦思潮形成了运动,所带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否定。进入70年代,美国人在两性问题上对美的理解加上了“性感”这一重要范畴。过度的性开放立即获得了反弹,致使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报纸和电视新闻中频频出现了一个新名词——“性骚扰”。

日本人的性观念一向比较开放自由,他们虽然秉承儒家思想,却独在男女关系方面摈弃了男女授受不亲的迂腐,女子的贞操观念也相对淡薄。荷兰学者伊恩·布鲁玛在《日本文化中的性角色》一书中称日本为“无罪性娱乐天堂”。黄色画报上的三版女郎不仅不以为耻,甚至有的色情影视明星们堂而皇之地在电视上大谈成功经历。普通的日本人似乎对于艺妓、暗娼以至通奸现象没有明显的反感。性观念的开放使得日本社会和家庭对成年人的婚外恋持无所谓的态度。有家日本网站的网页上贴有一张名为“处女盛”的照片,图片背景是自助餐宴会。宴会的主菜是日本料理中常见的木船生鱼片,不同的是一位全裸妙龄少女仰卧在作为餐盘的木船上,性器官周围摆满生鱼片,而肚脐被用做酱油碟。不难想像色迷迷的食客垂涎欲滴的嘴脸。虽然不能说“处女盛”自助餐是普遍现象,但与日本周刊杂志常常报道的“全裸服务餐厅”和“不着内裤咖啡店”等食色结合的“特色”服务相联系,再看看处处可寻的色情杂志中的变态照片,不得不承认日本民族的性“趣味”有虐待和受虐待互存的变态倾向。

日本性骚扰的加害者绝大部分是中老年人,这与他们所处的家庭及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作为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社会,无论是在民间企业还是在政府机构,忠于所属机构的社会道德使得职员都被要求奉献全部精力才能立足,否则都会因为其“三心二意”而受到上司及同事的排挤。为了表现对“单位”的忠贞,青年员工必须使出一百二十分的努力方能得到认可并晋升。拼命努力的结果固然会巩固自己的工作地位和应得利益,但家庭及夫妻生活肯定也会大受影响。著名的妇女杂志《女性自身》周刊做过的有关调查表明,日本大约55%左右的中青年妇女生活在无性婚姻中。这与美国有关机构所做的“日本人每周夫妻生活次数全世界最少”调查结果不谋而合。

不再与配偶发生性关系的丈夫们当然也没闲着,风月场所的寻花问柳和婚外恋为他们提供了另外一种宣泄途径。因长期压抑而导致性心理失衡的中老年人,工作安定、闲暇增多或者退休后也无法返回正常夫妻生活的意境中去,性骚扰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他们验证自己男人魅力、排解性烦恼的一种方式。日本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川端康成在他的《睡美人》中,描写的就是一个丧失性能力的古稀老人到提供“睡美人”妓女的秘密小旅馆寻找逝去的青春的故事。

在菲律宾,性骚扰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和许多其他热带国家相似,菲律宾男人喜欢享乐,崇尚个人自由,“及时行乐,我行我素”是他们的生活哲学。享乐主义在性方面的反映就是性解放。据调查,菲律宾有30%的成年男子承认自己有婚前性行为,而其中一半属于付费享受,他们对自己的性生活以及情妇等毫不隐晦,甚至互相攀比。

无所不在的色情文化也是一大杀手。街市上公开出售色情书刊,所谓的社会名流在媒体上肆无忌惮地大谈自己的性特征,一位性感女明星被奉为“千年女神”,“肉弹”成了民族电影工业的巨大支柱,马尼拉市内一条以著名民族启蒙思想家马比尼的名字命名的街道竟是最主要的红灯区……在这种文化氛围的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