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性骚扰立法不是小事,在16人中间做这样的“调查”,显然过于随便。虽然记者将这些人支持与反对的比例算得非常“精确”,实际上是毫无意义的一堆数字,它们什么问题也说不清。再说,6个男士有两个赞成,占了三分之一,这怎么能得出“男人反对”这个非常肯定的结论?如果增加几个人,出现几个女士反对,或者再多几个男士支持,百分比岂不又要变化?再说,为什么不再增加4个男士,10比10,更见得“男女平等”?
在一般场合下做一般的调查,这样做也许没有什么,但作为报纸,它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应当是有代表性、权威性的,绝不能像小孩子做游戏一样乱来。这正是笔者觉得“微型调查”不恰当的关键原因。要做个较好的“微型调查”,其实也有一些便捷的方法,实地采访过程中,记者努力多调查一些人,这些人各有代表性,而不是随机式的;同时,可以通过网络来做个不费力的更大范围的调查,也是好办法,结论会更让人信服。
好在这个记者还将调查的人数叙述得很详细,如果再玩点虚的,不说人数只说比例的话,那就真把读者给糊弄了。
中国青年报
200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