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质疑警方溺亡结论,尸体争夺引发连串费解之事
三名目击证人说法不一,死者跳水前后究竟有何隐情
“尸体脸朝下趴在铁床上,光着背,一只胳膊斜搭在背上,一只脚上还穿着皮鞋,后背上落着几片水瓢的小叶。”
5月20日凌晨5时许,浙江海宁市殡仪馆,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吕楚生见到了儿子吕海翔的尸体。
一个小时前,吕楚生与儿媳王茹琴(吕海翔妻)被带到周王庙镇派出所,海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宗敏介绍了吕海翔的死因:5月19日晚,吕海翔在歌厅包厢内嫖娼时,被斜桥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在等待警车时,吕向民警提出要小便,然后走向南面路边,小便后吕站在原地抽烟,这时正好从公路西面开来一辆汽车,灯光较亮,吕乘民警不备,突然纵身跳入路旁洛塘河向对岸游去,最后溺水死亡。
在殡仪馆,海宁市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进行了体表检验,半小时后得出结果:死者口唇紫绀;结膜淤血明显,颈胸部有暗红色皮下出血点;手指、脚趾二度浸渍,全身皮肤立毛肌收缩,呈“鸡皮样”改变,符合溺水死亡的尸体体表。
吕楚生随即提出,按当地风俗,要把尸体先运回家设灵堂,过三天再拉回火葬。
“为什么要急于火化?”
按照海宁警方的说法,尸检报告最快要3天才能出来。而此时吕家人拒绝在尸检报告公布之前火化尸体。“为什么要急于火化?”吕楚生说,“万一尸检被人控制,我们就无法再进行第二次尸检了。”
5月20日上午9时,吕海翔的尸体运回石井村。
家属们检查后发现,死者满脸是血、胸部有多处红色和青色斑迹。
吕海翔身上的伤痕是哪里来的?他身上有驾驶证,警方可以证实其身份住址,但为什么不在打捞现场认尸,而要拉到火葬场后才通知家属———吕楚生提出连串疑问。
石井村村委书记乌建达的说法加重了这种怀疑。
20日凌晨2时40分,周王庙镇派出所民警吴飞和沈月明找到乌建达,两人开口并没有说吕海翔死亡的消息,而是详细询问吕家的社会关系。
“为了搞清楚吕家的情况,半夜三更我打出去5个电话。”乌建达对记者说。
5月21日上午,吕海翔的表弟范建龙代表死者家属将一份尸检申请递交海宁市公安局,当时警方未作答复。傍晚6时左右,吕楚生接到警官郭宗敏的电话,对方称:“晚上7点钟到殡仪馆进行尸检,明早8点前一定要火化。”
按照海宁警方的说法,尸检报告最快要3天才能出来。而此时吕家人拒绝在尸检报告公布之前火化尸体。
“为什么要急于火化?”吕楚生说,“万一尸检被人控制,我们就无法再进行第二次尸检了。”
5月22日晚,家属买来冰柜,将吕海翔的尸体冷藏起来。此后数日,石井村出现多辆警车,“每天都有几十名便衣盯在我们家附近。”吕楚生说。同时,事件引起附近众多村民关注,每天晚上,吕家门前都会聚集数百名旁观者。
一份备忘录
“死者父母(吕楚生、范惠珍)、妻子王茹琴等人对死者吕海翔溺水意外死亡没有异议,故不再要求海宁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调查,也不再要求对尸体进行解剖。”
6月2日,吕楚生与妻子范惠珍、儿媳王茹琴到海宁市政法委上访,要求调查吕海翔死因,海宁市政法委书记马维江、副书记金永祥出面接待。
双方接触的结果,是签订了一份备忘录。
备忘录称,鉴于吕海翔是主要劳动力,死亡后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市委政法委马、金、张三位领导与死者家属就生活困难、救助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备忘条款共五则,前三则至为关键:
其一,“死者父母(吕楚生、范惠珍)、妻子王茹琴等人对死者吕海翔溺水意外死亡没有异议,故不再要求海宁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调查,也不再要求对尸体进行解剖。”
其二,“在6月10之前办理完毕吕海翔的丧事。”其三,“由市委政法委书记马维江、副书记金永祥和张建中主任给死者家属筹措生活救助金5万元(6月2日先行支付1万,办理丧事后6月10日前支付余下的4万),并在6月底前为范惠珍一人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在这份备忘录上,金永祥、张建中与吕海翔父母妻子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吕楚生说,当时金永祥对吕家表示同情,以个人名义捐给吕家2000元。
当日,吕家从海宁市委政法委财务处领款1.2万元。
吕家改变主意
6月10日,吕楚生从北京回家,但并没有按照备忘录的规定,办完儿子的丧事。他告诉家人,一定要保护好尸体,等待上面调查此案。
但是,吕楚生回家后就改变了主意。
他和儿媳王茹琴商定,用政法委给的10000元补助作为路费到北京上访。
6月5日,吕楚生和邻村好友张鹿亭到了北京,将材料递交公安部、最高检、全国人大等单位。
6月10日,吕楚生从北京回家,但并没有按照备忘录的规定,办完儿子的丧事。他告诉家人,一定要保护好尸体,等待上面调查此案。
第二天,海宁市政法委副书记金永祥来到石井村,主持召开“吕海翔死亡事件全体党员通报大会”。
“全村90多名党员,到会30多人。”78岁的老党员吕忠浩说,金永祥当时通报,吕海翔搞淫亵行为被警察抓获,后借小便之际趁民警不备跳入路边河中溺水死亡。
另外几名参会党员介绍,当时,周王庙镇政府党委书记王振发要求党员统一思想,并去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劝其不要再上访,同时告诫村民不要再到吕家去。
事后,当地政府的一份材料显示,通报大会当晚,仍有400多人在死者家门前聚集。6月12日开始,周王庙镇政府干部分为12个工作组,下到石井村访问。访问者带来一份认定“吕海翔属自杀”的调查材料,要求村干部、党员、教师、学生在上面签字。
“一些教师担心工作签了字。”受访村民告诉记者,签字被大多数人拒绝,工作组于15日撤离。当地政府的另一份通报材料则显示———相关说服工作“收效甚微”。
堵车事件
“他建议我们把事情闹大,说闹得越大越容易解决。”众多石井村村民叙述了当时的情景:凌高明承诺拿出10万元钱帮吕家上访,让全村人都制作小旗,他第二天安排十几辆大巴载他们到省政府上访。
6月23日,一起堵车事件令对峙格局产生变化。
此前一天,特殊人物凌高明出场。
凌是海宁市许村镇人。吕楚生回忆,6月22日,凌高明带着几人找到吕家,当着几百名围观的村民说要打抱不平,为吕家鸣冤。
“他建议我们把事情闹大,说闹得越大越容易解决。”众多石井村村民叙述了当时的情景:凌高明承诺拿出10万元钱帮吕家上访,让全村人都制作小旗,他第二天安排十几辆大巴载他们到省政府上访。
“我只是劝他们将尸体交出去进行尸检。”7月5日,凌高明在电话中承认当天曾去吕家,但绝口否认自己曾煽动村民闹事。
但按石井村村民们的说法,6月23日早,几百名群众聚在吕家门前等待凌高明的到来。
凌没有出现,但群众的情绪却越来越激动。
目击者称,当天下午,有人指着吕楚生和吕海翔妻子王茹琴的鼻子骂:“我们都替你儿子喊冤,你们却坐在家里?”此时,有人插话,建议吕楚生到村后杭州至海宁公路上喊冤。
“一会儿路就堵了。”据石井村几名村民回忆,吕楚生和儿媳妇刚跪到马路中央喊冤,附近村子的村民就聚过去围在马路上,交通被堵塞。
“人越聚越多,至少有几千人。”村民们说。
此时,一些村民看到,路旁猎马大酒店楼顶和几间高层房间的窗口,几部摄像机架起来拍摄。
吕楚生好友张鹿亭在得知消息后赶到现场。
“你们赶快回去,这样不行!”据张本人陈述,他当场劝说吕楚生和儿媳马上回家。
吕家人离去后,人群并没有散开,当天,杭州至海宁公路堵车1个半小时。
堵车事件当晚至次日,张鹿亭、石井村村民夏根荣、吕海翔大舅范惠发和许村个体老板朱金标先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拘的四个人
朱金标说,堵车事件发生时,他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村镇忙业务。但他承认,6月22日,他在吕家门前墙上写了一句标语:“海宁市公安局是有执照的黑社会”。
6月25日,《海宁日报》报道了堵车事件:“溺水身亡者吕海翔的亲属及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是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指使下,公然聚众围堵交通、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堵车1个多小时,已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故对为首的张鹿亭、范惠发、夏根荣等三人实施刑事拘留。”
事实上,对于上述报道没有提到的朱金标,海宁市公安局发出了与其他三人“罪名”完全相同的拘留通知书———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朱金标说,堵车事件发生时,他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村镇忙业务。但他承认,6月22日,他在吕家门前墙上写了一句标语:“海宁市公安局是有执照的黑社会”。
据称,朱金标的家人曾为此向警方提出质疑,但没有得到解释。
夏根荣和范惠发也向记者陈述了堵车事件中他们的活动。
范惠发当时在马路边拉了一个万余人签名要求彻查案件的横幅。
夏根荣称,当天下午他经过猎马大酒店时,吕楚生已回家,他向现场的群众讲解了案情。他说,接受审讯时,警方问他为何在公路上散布吕海翔是警察打死的消息,他回答自己也是听说的。
张鹿亭则回忆,警方的讯问重点,是他给吕家写投诉材料以及和吕楚生到北京上访的情况。
一个让张鹿亭、夏根荣、张惠发三人都感到疑惑的问题是,警方在审讯他们时都提到,堵车现场几名当事人所言都有录音。
据当天到现场的石井村村民说,在人群中确实看到一些熟面孔———他们多日来一直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