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量的调查和改进研究方法,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性激素类避孕药是否致畸与用药量的多少有关,使用正常剂量无明显的致畸作用,停药后影响更小。故主张在停药后再怀孕,尤其是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在停药半年后怀孕比较安全。如果偶尔一次采取事后服用紧急避孕药(如"安婷"),在服药后的下一次月经来潮后也可怀孕。如果在服药期间怀孕,特别在怀孕后仍继续用药的话,正值胚胎器官的形成期,药物的影响可能较大,一般主张终止怀孕。
为慎重起见,建议你不要生下这个孩子。在孕50天前,可考虑用药物流产;在孕50-90天,可用人工流产;超过孕90天,就必须引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