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指导原则》是在跨世纪的时候编写的,将来这份《指导原则》发表以后,我想不仅在国内会产生直接的、广泛的、具有权威性的影响,同时在国际上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外十分希望了解我国对中药的管理。我去国外,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中药的管理。我明确地告诉他们,我们现在对中药的管理就是按照对现代药品的要求进行管理的。中药既是传统药又是现代药,说它是传统药,是因为它有几千年的历史;说它是现代药,是因为它在现时社会中为大众所广泛应用,在现代医疗保健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在方方面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现在许多国家对中药有了新的认识,也认为应该把中药作为药品,纳入现代药品的范畴管理起来。这方面中国理应是最有经验的。所以我想这个《指导原则》修订出来后,也要翻译成外文让国际看到我们对中药的临床要求:既体现时代特点,又体现中药特色。努力使得世界对中药有全面的了解与理解。请各位专家参与这项工作是信任,是光荣,更是重托。希望大家认真负责地把这件事情做好。
这次对《指导原则》的修订体现了四个字:第一是“实”,即实事求是,这是最突出的。在专家一致赞同的新总体框架中着重体现了这个“实”。即由总则部分和分科临床指导方案两部分组成,采用明确原则,典型引路的大框架。总则部分反映工作的原则要求,将来评审新药时,没有非常特殊的原因,就要如此要求。但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只是原则,不可能也没必要把一切都予以明确规定。在原则之下,有充分的机动性,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根据这样的原则,各科则应针对典型病症或病证提出更具体的临床指导方案,予以示范引导。第二是“高”,要体现出高水平。必须特别强调的是,我们要坚持中央提出的中药一定要现代化的方针,充分地吸收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现代药品管理的理念、方法,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中药现代管理规范,让国际与我们接轨。第三是“特”,即要坚持中药的特色。不但总论要体现中药特色,各科也应重在体现各自的特色的同时,要体现中药特色。要坚持再现代化也还是中药的原则。全面贯彻中药现代化的方针。第四是“新”,要有新意。这次修订中吸收了许多新的观点。有些专家在讨论中表现出一些顾虑,担心按照这些新观点修订后能否真正实施。我认为,中药新药临床研究需要引进新的观点,需要转变观念,制药企业和科研单位更须如此。比如说对不良反应的研究,这点以前就重视不够。许多人认为中药的特点是没有副作用。确切地讲,总体上中药的副作用是较小,但并不等于没有不良反应,特别是使用不当时更会出现不良反应,所以对中药的不良反应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仅是对化学药,对中药也是同样。新药做临床研究总要有取舍,但是,现在一些企业、科研单位总希望归纳的数据能显示的副作用越小越好,适用范围越广越好,疗效越高越好,人为地追求漂亮数据。这种想法,要通过《指导原则》的修订、实施将它扭转过来。毒副作用有就是有,无论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法制角度都应如此。不良反应的发现与注明,既体现对患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同时也是对企业负责,保护各自正当权益。又比如终止试验的问题,此次也明确提出来,没有回避。试验阶段不行,就要终止。我们现在的新药审评中有一个误区,今天也提出来供大家共同研究。就是我们现在有些中药,特别是第三类药,往往上临床时把关很紧,但只要上了临床,一般都能通过。而外国临床试验通过率大约只有15%左右。在上临床方面要实事求是地把关,对临床过程则更应加强考核,最后由实践来说明问题。如确实不安全或疗效不理想,就要淘汰,有些不必到最后再来研究,就在过程中将其淘汰。这种淘汰,有些是行政强制的,但更多应是企业与科研单位主动进行。这一点我们也要向企业做好宣传。你不行,你就不要再做下去了,不要花冤枉钱。即使安全性可以,但疗效不好,缺乏市场优势,继续投入越大,损失就会越大。这次《指导原则》的修订还强调要将主证和主要目标写出来,这是一个针对目前存在问题的新要求。贯彻执行这些要求要坚定不移,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经济工作会议刚闭幕,中央明确的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有四件事:结构调整、国企改革、科技进步、拉动内需。核心是结构调整。对我们来说,是中成药的新产品的研究结构也需要调整。新的中药不在多,而在于好,能拿出一两个国际公认的好产品就更好,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才能使人真正感到中医药宝库的伟大。因此,要高要求,要实事求是,要确实能通过临床的指导,使中药新药的疗效能够得到确切的定位,得到确切的验证和评价,对不良反应的研究和表述也能有所规范。使每个品种优劣明确地显示出来,好的脱颖而出,差的自然淘汰。
中成药工业发展近几年非常显著,涌现出一批具有生机的、有实力的企业,这是我们提高中药新药开发水平,提高中药新药研究要求的现实基础。对这些优势企业,我们要择优扶强,扶强最重要的体现,就是要有技术壁垒。这是对事业进步的要求,同时也是对这些优势企业政策上的扶植。这些优势企业开发品种,要让他们舍得投入,要严格按照现代药品研究的要求,不能偷工减料,不能贪图省事。我们自身的认识要高,思想要解放一点。前面讲的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的问题,如何在《指导原则》中写好它,如何解决只要上了临床就能批的问题,还要专题研究,我今天也是向大家请教,请大家帮助我们研究。
我们这次编写的《指导原则》应按这些正确的思路进行下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体现中医药的特色,体现时代特色,体现各个分类的特色,坚持高水平,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打破旧的观念,旧的意识,树立新观念,新要求。归根到底,就是要坚持中医药现代化的方向,但再现代化,仍然是中药。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