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28岁,怀孕37周加6天,因患上呼吸道感染,1998年11月14日待产收治入院,患者既往有较严重的哮喘史,但病人及家属在门诊、住院、手术麻醉记录中均未向医护人员提供有药物过敏史。入院后口服罗力得片,每日2次,每次150mg,17日血常规检查:白血球1300,中性88,为治疗需要于18日行青霉素皮试后于当日静脉滴注青霉素每日560万单位。因24日将作剖腹产手术,于22日起改用(由汕头鱼它滨制药厂生产,批号980201)的头孢唑林钠,每日6g,分2次静滴注。28~30日改用头孢唑林钠每日2g,分2次肌注。患者于24日剖腹产一健康女婴。30日下午坚持要求出院,因当时血常规检查白血球和中性还偏高,医师建议出院后继续服用抗生素,出院带药头孢拉定胶囊0.25g×24粒(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批号980911),在12月1日零点30分左右,患者在家服用了2粒头孢拉定胶囊10min后出现头皮发痒、气闷、心慌等症状,立即送市第一医院抢救,查体:面色青紫,双瞳散大,心跳呼吸无,用了肾上腺素、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针等,又做了气管插管,体外心脏起博等无效,死亡。经尸体解剖及有关专家的讨论分析,病人死亡基本符合服用了头孢拉定胶囊后引起的过敏反应。
患者以往有较严重的哮喘史, 事后又根据家属讲在1996年11月曾因口服头孢氨苄片而发生过过敏。
讨论:头孢拉定属头孢菌素类广谱抗生素,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当其水解或胺解时,β-内酰胺环破裂后形成以联结在β-内酰胺环上的侧链为主的各不相同的抗原决定簇,当它与青霉素类之间在联接β-内酰胺环上的侧链相同或相似时,可能产生交叉过敏反应。事发后头孢拉定样品送检市药检所,检验结果各项指标符合95版中国药典规定,按药典规定检查项下,头孢拉定中所含头孢氨苄量不得超过5.0%。患者1996年曾对头孢氨苄过敏,这次也有可能是对头孢拉定中所含的头孢氨苄及其它赋形剂过敏。除以上原因外,有资料表明,有哮喘史的患者,对各类药物尤其是对抗生素的过敏发生率更高。但这1例因口服头孢类抗生素致死发生在连续注射抗生素13d后,国内外目前尚无报导。我国目前对头孢类抗生素是否做过敏试验尚无统一规定,浙江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建议在注射头孢类抗生素时先做过敏试验,但是对口服头孢类抗生素还没有具体规定。建议临床医师在用药前,要详细询问既往病史,重视主诉,慎重用药,避免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收稿日期:200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