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的治疗
1.早期诊断和立即停用已知或可疑的致病药物,是药物性肝炎治疗的最重要措施。支持疗法改善全身状况,卧床休息,加强营养,给予高蛋白、高糖、丰富维生素及低脂肪饮食,必要时静脉补充葡萄糖、氨基酸、血浆或全血。高蛋白饮食可补充蛋白酶合成所需蛋白,高糖饮食可以减少一些药物的肝毒性,维生素可影响肝脏各种酶活性。
2.脱敏治疗。对药物过敏性肝病,可试用抗组织胺药、肾上腺皮质激素。
3.特效解毒剂治疗。苯巴比妥:有利于肝细胞内运载蛋白的合成,使间接胆红素转化为直接胆红素,促进胆红素代谢。用法:30~60mg,每小时1次口服。与胆酪胺联合应用,更为理想。消胆胺(又名胆酪胺):为一种阴离子交换树脂,能与胆酸结合,减轻皮肤瘙痒。开始剂量为4~5g/次,1日3次口服,症状缓解后可减至4g/日。同时应补充维生素A、D、K等脂溶性维生素及钙盐。其他树脂如Colestipo和Bran对瘙痒也有效。还原型谷胱甘肽,该药参与三羧酸循环,促进能量代谢,能激活各种酶,也能影响细胞代谢。具有解毒、保护肝脏、抗过敏等作用。用法每次50~100mg,用附带的抗坏血酸注射液溶解后,每日1~2次注射。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对暴发性药物性肝炎可用血液透析,人工肝装置和换血疗法。有人认为早期应用效果更佳。
肝病患者用药注忌事项
1.药物性肝炎应以预防为主。医师要熟悉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及所致肝损害的类别。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在用药过程中,要注忌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治疗反应,在应用可能致肝损害的药物时凡可不用者,应尽量不用;凡必须用者,就尽量采用不致肝损害的其他药物来替代;非用不可者,可短期或交替使用。凡对肝病患者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应尽量予以注意,切不可滥用。
2.药物性肝炎最显著的临床表现是黄疸,这是一个提醒停药的警告,但更常见,而又容易被忽略的是无黄疸的肝脏药物反应,包括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或伴有发热和皮疹,以及首先损害肾或骨髓等其他器官药物反应所并发的肝组织和功能的损害。因此对应用可能损及肝脏的药物特别是对长期用药者,要定期作肝功能检查,以便及时判断出肝功能损害而及时停药,其中转氨酶对肝实质损害最为敏感。
3.肝病患者合并肠炎、痢疾、伤寒时,应用氯霉素治疗应予慎重。有认为肝功能不良者用氯霉素抑制造血系统较明显,易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病患者在非用氯霉素不可时,要密切观察血相变化。
4.肝病患者合并有风心病、心功能不全应用强心药时,宜用狄戈辛,而不宜用洋地黄毒甙。因为洋地黄毒甙易致蓄积中毒,剂量难于掌握。而狄戈辛主要由肾排泄,不易产生蓄积中毒。
5.抗结核药物中,除链霉素外,大部分抗结核药都容易引起肝损害,特别是抗结核药的联合应用容易引起肝坏死。有报道,利福平与异烟肼合用,有35%的病例出现肝功能障碍。因此,对于结核病患者的治疗,自开始起就应严密观察治疗反应。对必须应用抗痨药物的肝病患者,可考虑使用乙氨丁醇、环丝氨酸、卷须霉素等肝损害很小的药物。在治疗开始几个月内常规检测血清转氨酶、可预示有无不良反应。化学成分类似的药物,如异烟肼、吡嗪酰胺、乙硫异烟胺可能有交叉敏感性,一种有反应者,三种药物都应避而不用。
6.较重的慢性活动性肝炎患者常有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第V因子及抗血栓第Ⅱ因子减少等,因此对肝病患者应用抗凝血药要十分谨慎。
7.胺盐、尿素、蛋氨酸、阳离子交换树脂、利尿药如汞利尿剂、乙酰唑胺、噻嗪类、利尿酸、速尿,麻醉镇静药如吗啡、聚乙醛、速效巴比妥酸盐类等,容易诱使慢性肝炎患者发生肝性昏迷,因此对无明显脂肪肝的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病人,如蛋白摄入量正常,则不必使用胆碱蛋氨酸等抗脂肪肝因素的药物,因为这类药物也可诱发肝性昏迷。
8.激素有促进脂肪分解,引起脂肪肝,诱发或加重消化道出血,使人体容易罹患细菌、病毒、霉菌感染等付作用。有人认为地塞米松等对肝病的副作用比去氢可的松多,应慎用。蛋白合成激素如苯丙酸诺龙,因其本身有可能引起肝功能损害,对急性期及明显肝功能损害者不宜应用。
9.目前所有治疗肝炎的药物都不是特异的。有使用乳清酸后转氨酶升高,肝细胞坏死,出现黄疸的报告;亦有使用硫辛酸过程中转氨酸升高,肝细胞坏死出现黄疸及脂肪肝,亦有死亡者。亦有报道维生素B1对某些肝病患者可致病情加剧;维生素B12有促进细胞再生,改善肝脏局部循环作用,但不适应于严重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四环素族小剂量静脉流注和一般剂量口服时,是不会产生肝损害的,但长期口服或大量静脉注入时发现肝脏脂肪含量增高和细小脂肪性变。由此可见,使用药物必须谨慎。凡饮食基本正常、肝脏无显著压痛、无质地改变、肝功能无明显损害的肝病患者,可以不必用药。长期滥用药物往往适得其反,多数药物经过肝脏代谢,盲目过多地使用反可加重肝脏负担,不利于恢复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