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号G64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783(2000)03-0261-02
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使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观念,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神圣使命。怎样突出法律基础课的德育功能,实现法律基础课的情感目标,提高教学内容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已成为本门课程教学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试图对此提出探讨。
1深刻理解情感目标的层次性规律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的体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重视认知目标而忽略情感目标。教育学家布鲁姆认为如果每个学生都把一种情感经历带入教学,这种情感经历能够影响他或她对待学校的一般看法,或影响其对某一课程的学习。一个带着积极情感学习课程的学生,应该比那些缺乏热情和兴趣的学生,或者比那些对学习感到焦虑和恐惧的学生,学习得更加轻松,更加有效。可见在教学中应重视情感目标,使学生能自主自愿、有兴趣地学习该门课程,实现学习目标。
法律基础课的德育功能集中体现在它的情感目标教学中。如何帮助学生达到情感目标,存在两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一是采取填鸭式的教学,争分夺秒地讲解法律条文;二是将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定在认知目标上,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这些认识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深刻理解情感目标的层次性规律。
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学生兴趣、态度和价值观念变化发展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法律基础课情感目标的实现要经过由低到高逐步内化的5个层次:
1.接受
内化过程中的第一个层次,是对于某种现象和刺激存在的感受性,即愿意接受和留意它们的程度。教师需要判断学生是否愿意接受法律基础课,在这一层次的典型目标是:“学生发展到对学习法律知识不拒绝”。表现在学生愿意静下心来听讲,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很多,可以在授课前进行课堂问卷调查,然后把结果反馈给学生,提高学生的自我意识。某高校对学生的法制观念进行调查(见 :广东省高校政治课情报研究室主办《理论信息》1999(1~2):《关于大学生法制观念的调查与思考》),在问及“假如从一辆运钞车上掉下大量的钞票,很多人拥上去捡散落的钞票,假如你在场,是否也会参与其中”时,有26.4%的人明确表示“会参与”,13.5%的人表示“看情形而定”,8.2%的人表示“有可能参与”,其中一名学生在问卷上写道:“肯定会参加,但怕人太多,自己没份”。通过问卷调查可以反映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使学生接受这门课程。
2.兴趣
内化过程的第二层次。兴趣是一种超出单纯留心某一现象的行为,它意味着积极留心某种现象做某些事,而非仅仅感知它们。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习的主体作用,变第一层次中的“要我学”为“我要学”,勤于思考,努力高质量地完成学习任务,觉得学习不是一种负担。为帮助学生达到这一层次,教师应当注意教学的艺术,做到语言生动,形式多样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如采用知识竞赛形式组织课堂教学,使每一个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可采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讨论,也可走出校园,从社会生活中寻找教材,如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等。
3.相信
内化过程的第三层次。这一层次意味着看到某种现象的有价值之处,从而在与这些现象有关的行为上显示出坚定性。就是使学生承认这门课的科学性,认同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形成一定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这些认识使学生既不断增强学习兴趣,又开始将学习内容内化成为一种信念。教师应当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感受法律的威慑力,认同法律。教师在教学中可采用对比法,帮助学生理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实行依法治国就必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让学生到现实生活中去寻找真实的案例,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可以组织学生到监狱或少管所参观,亲身感受犯人的现身说法,接受教育。
4.自律
内化过程中的第四个层次。学生已把某些价值概念化,并运用它们对观念、活动、事件等作出判断,是自觉主动选择的行为。到这一层次,学生已形成比较稳定的法制观念,具有相应的责任感,能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一层次是学生基本达到情感目标,思想道德水平趋于成熟的标志。此时教师仍需经常辅导学生如解惑、鼓励和指导等,及时疏导学生的思想问题和理论问题,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中遵纪守法。
5.立志
学生已经端正了法律态度,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守法,体现出法律基础课情感目标的全面实现。这一层次是情感目标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也是教师最感欣慰的成果,是对教师最好的褒奖。
2实践探讨
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如何在充分认识情感目标的层次性前提下,更好更快地实现这些目标?在实践中我们的做法如下。
1.情感目标的设计
总目标:提高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法学基础理论:认同法律,感受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博大精深。宪法:认同民法,感受民法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婚姻法和继承法:认同婚姻法和继承法,感受两法在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合同法:认同合同法,领会合同法对经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刑法:认同刑法,感受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卫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锐利武器。诉讼法:认同诉讼法,感受它们对保证实体法的重要作用。
情感目标的特点是不能量化,不易外显,教师普遍感到难以操作。但它作为一种感受,却是学生能够实实在在地用心感受到的。教师可在认知目标的教学过程中,加强引导,给学生创造一种有利于身心熏陶的氛围,让学生在深刻体会中达到情感目标。
2.教学策略的优化
教学策略的实质是学法指导。教学策略的优化的立足点是如何取得最大的学习效率。
教学策略的优化过程首先是准确确定重点难点内容。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德育课程,应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宪法宪政意识、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根据课程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适当增加宪法、民法、合同法在教学中的比重,把知识和观念教育协调起来,注重情感目标的实现,重视法律心理教育。其次是精心设计教学形式、方法。法律基础课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采用谈话式,讨论式等,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多媒体组合教学,增加教学容量,提高教学效率,同时辅之以丰富的活动课程。在本院98级、99级本科班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中,注重情感目标的实现,根据不同部门法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整体计划。宪法理论性强,采用知识竞赛形式组织课堂教学,把有关知识分散在竞赛题中,以班为单位比赛,教师穿插讲解相关知识。民法内容贴近生活,采用案例教学法,选用《今日说法》中的案例,剪辑成教学片,让每位同学模拟现场嘉宾讨论,学生参与性强,教学效果好。刑法采用理论教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专门针对青少年犯罪和大学生犯罪问题进行专题讲授,组织学生到监狱参观,感受法律的威慑力。合同法在实践中运用广泛,让学生在学习法理基础上进行社会调查,真正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的重要性。继承法教学中让学生根据自身家庭状况编写案例,学生兴趣浓,有利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以上教学法式在实践中得到学生的认同,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学法积极性明显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增强。
3.教学评价
对学生是否达到情感目标的评价较难量化,但并非不能评价,可从下面二个方面把握:
第一、组织学生谈体会或写学习心得。课程结束时,让学生写学习心得或通过师生座谈的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并判断是否已达到情感目标。在本院98级药学本科班以主题班会形式让学生谈学习的心得体会,对学法前后进行比较,学生普遍认为学习该课程收获很大,对今后工作、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考核学生。平时注意观察、了解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地学习本门课程,如观察学生在课堂中的反应,课后是否主动与教师讨论问题和交流思想,现实中遇到问题是否寻求法律帮助,是否自觉遵纪守法,能否对他人的违法行为采取正确的态度等。在本院98、99级教学中注重情感目标,学生学习积极性高,主动提问,法律意识增强。如98级的一位女生被自动存取款机“吞”款后与银行交涉未果,主动进行法律咨询,使问题得到了解决。说明学生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发挥法律的功能。
情感目标是教学目标的核心,研究实现情感目标的思路和方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收稿日期2000-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