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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模式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中图分类号:R4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771(2000)03-0123-03

社区康复是1976年由WHO提出的一种经济有效、覆盖面广、在家庭和社区层次上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新途径。我国于1986年正式开展社区康复的研究和实践。经过10多年的试点、总结和推广,已经形成了集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康复体系,通过实施国家康复计划,已使500多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为了充分利用社区卫生资源,进一步扩大社区康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效果、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第14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精神,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模式研究十分必要。

1社区康复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概念及作用

1.1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是相对于大型医疗单位和康复机构提供的机构式康复而言的。机构式康复虽然可以解决比较复杂的残疾问题,但费用高,周转率低,覆盖面小,而且将病伤残者长期限制在康复机构中,使病伤残者脱离了正常的家庭与社会生活,严重阻碍病伤残者重返社会。另外,机构式康复的资源十分有限,根本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伤残者、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对康复服务的需求。社区康复是为社区中的伤残者、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康复服务的理想途径。

1981年,WHO康复专家委员会给社区康复下的定义是:“在社区的层次上采取的康复措施,这些措施是利用和依靠社区的人力资源而采取的,包括依靠有残损、残疾、残障的人员本身,以及他们的家庭和社会。”

1994年WHO、UNESCO、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发表的《关于残疾人社区康复的联合意见书》对社区康复下的定义是:“社区康复是社区发展计划中的一项康复策略,其目的是使所有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的目标。社区康复的实施要依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所在的社区以及卫生、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社区康复服务就近就地、经济有效、覆盖面广,适应于我国残疾人数量大、分布广、经济条件有限的状况。为此,1991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确定了康复工作“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指导原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

1.2社区卫生服务

1997年1月15日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强调“要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999年7月16日,国务院10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定义:“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21世纪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它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是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德政民心工程,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维护和促进个人及其家庭的健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幸福。

2社区康复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关系

2.1社区康复和社区卫生服务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建设采取由“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管、街道居委会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社区康复、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社区卫生、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涉及到民政、卫生、司法、公安、文化、教育、环境、建设、计生、妇联、残联等许多部门。社区服务由民政部门牵头分管,内容包括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扶对象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

2.2社区康复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都必须采取社会化工作方式。社区康复由党委政府领导、残联负责协调和实施、各部门分工协作,以康复机构为指导、基层康复站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并由残疾人主动参与,由社区康复员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同时通过转诊,使康复对象得到社会康复、职业康复和教育康复等服务。另外,还应将残疾人各项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项目之中,全面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劳动就业、文化生活、法律服务与援助、无障碍设计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无疑,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中的医疗康复也应该利用社区中的卫生资源,包括由全科医生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来提供和协调各种服务。

2.3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服务的原则基本相同。两者均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立足社区、社会参与、低水平、广覆盖、资源共享、因地制宜、采用适宜技术、提供综合服务为基本原则。

2.4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康复在服务内容上相互包含。社区卫生服务包含社区康复服务,但其对象除了残疾人之外,还包括各种慢性病患者、老年人以及有功能障碍的其他社区居民,这种社区康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协调者是社区中的全科医生,牵头单位是卫生系统,它是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的康复服务,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针对特殊人群,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提供的社区康复服务,这是横向的社区康复服务,可以由社区康复员和社会各界参与实施,全科医生既是参与者,又是协调者;二是针对个别来就诊的患者和残疾人,由全科医生提供的、纵向的社区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是整体性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协调性的医疗康复服务,如残疾的早期筛查与预防、康复评定、立足于社区和家庭的康复治疗和必要的转诊等,还应联系其他康复资源或机构,促进病伤残者的全面康复。

2.5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康复可以在实践中互相促进、协同发展。

3整合的社区康复模式

整体性服务不同于综合性服务。综合性服务奉行“整体等于部分之和”的原则,也即患者需要的综合性服务等于医生提供的诊疗服务、防保医生提供的预防保健服务、心理医生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和社区康复员提供的康复服务等的简单相加,各项服务缺乏横向联系,不成整体。整体性服务是针对一个完整的患者的完整需要而提供的,奉行的原则是“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而在于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它是由一个医生提供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心理服务等内容于一体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结合的服务,考虑到患者的整体需要和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

所谓整合的社区康复模式是指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中的各项服务内容整合到社区建设的各个项目之中,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社区康复中的医疗康复服务可以整合到主要由全科医生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之中,而社区卫生服务对病伤残者来说是一种整体性服务,这是社区康复服务与各个项目的整合。由残联协调和负责的社区康复服务也是一个整体,它整合了由政府、民政、卫生、司法、公安、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建设等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旨在促进病伤残者的全面康复和重返社会,这是各种康复服务的有机整合。

4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模式

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模式也是一种整合的社区康复模式,整合的实施者是社区中的全科医生。他们树立了整体医学观,掌握了系统整体性的思维方式,能为病伤残者提供整体性的服务。

4.1让全科医生成为社区康复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与资源的核心人物和协调者。全科医生是社区中的病伤残者及其家庭的朋友、代言人、健康保护者和利益维护者,是病伤残者需要的所有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协调者。全科医生往往是社区中的领袖人物,有能力并善于利用各种资源,可以为病伤残者的康复全面负责。

4.2将社区中的病伤残者群体作为全科医生的重点服务对象,将社区康复服务作为全科医生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项重要功能,并在全科医生的培养中融入为病伤残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适宜技术以及管理与评价的基本方法。

4.3通过全科医生实现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一体化,满足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实现社区资源共享,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效果、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