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残性断指再植是指患者自己用锐器切断手指。因患者心理复杂,且其心理常影响治疗结果,故护理也较一般断指患者不同。本文总结分析了36例自残性断指患者的护理,认为要根据患者的心理特点,加强心理护理,减少对患者的刺激,以使其配合治疗,使再植手术获得成功。
中图分类号:R49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9993(2000)01-0035-01
自残性断指外伤者伤情简单、局限,多无其他合并伤,但伤者心理复杂,且其心理影响到治疗结果,故此类患者护理与普通断指患者相比更为复杂。我科从1980年~1998年共收治自残性断指患者39例,除3例患者本人不要求行再植术而行残端清创缝合术外,其余36例均行再植术,成功33例35指,失败3例3指。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36例,共38指,其中男34例36指,女2例2指。年龄17~41岁。伤指为左手小指29例29指,左手食指3例3指,左手中、环、小指1例3指,右手小指3例3指。均为菜刀或其他锐器切割伤。36例均行再植术,术后成功33例35指,成活率92.1%。患者均为急诊入院,且有以下特点:(1)青年男性居多,多为无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农民或工人。(2)因常人以右利手居多,故伤手多为左手,且以左手小指居多。(3)伤前均有明显的刺激因素,如酗酒、赌博、争执、家庭纠纷等。(4)多为他人护送来院,且有隐瞒病史的倾向。
2心理护理
自残性患者致伤原因各异。一部分患者由于家庭纠纷或与他人争执时受到污辱,气极之下对自己施以暴力。这种患者性格比较内向,自残只是表示自己的不满或是不甘屈服而又无奈的心情,一般多存在自卑心理,心理平衡之后多希望尽早行再植手术而又羞于出口。应充分理解患者的心理,向患者介绍再植手术的特点和疗效,使之了解手术的成功率及主动配合手术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消除其紧张心理。但患者亲属负气之下对患者会有过激语言,可能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甚至使其拒绝治疗。此时应制止患者家属刺激患者,并劝说其帮助医护人员做患者的正面工作。另外,患者一般对自残的原因不愿说明或隐瞒或伪造病史,要经过分析得出结论,而不应向患者本人深究致伤原因,以免加重其自卑心理;同病室的患者或陪护的言谈有时也能引起患者的心理波动,故有条件者最好将其安排在单人房间或小房间。另一类患者的自残目的是为了要挟他人或者威慑他人。这类患者并不隐瞒病史,且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一“壮举”,虽内心也想做再植手术但并不流露出来,表现为不以为然。护士应基于人道主义立场,从正面说服患者,并做好各项护理工作。
因自残患者致伤原因的特殊性,其心理活动对术后再植手指的成活率有较大的影响。患者在经历肉体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后,常处于懊悔、内疚的情绪中,且常常怀疑自己的手指能否成活,迫切想知道伤病对以后的生活产生何种影响,以及是否影响以后的社交形象等,情绪不稳定且紧张。不良情绪常能诱发再植手指的动脉危象,故应加强对患者的心理护理,向患者说明再植成活的手指功能可以部分或全部恢复,必要时可以让再植术后功能恢复较好的患者现身说法,以解除患者的紧张情绪。同时该类患者大多均会吸烟,且难以自制,因尼古丁可造成动脉痉挛,影响伤指的血运,应严禁患者主动或被动吸烟。在本组失败的3例中,有2例是因为患者术后第2天偷吸香烟而致动脉顽固性痉挛以致伤指坏死。再植手术后一般需卧床1周左右,自残患者常因心理能力较差,怀疑自己的行为受到他人的鄙视而要求尽早出院,并常过早下床,造成再植伤指静脉回流障碍或动脉痉挛甚至手指坏死,所以必须反复向患者说明卧床的必要性,树立其战胜困难的信心,使其主动积极配合治疗。
我们认为,对于自残后断指再植的患者不但要重视常规的显微外科护理,更应重视其心理护理,某种程度上,后者往往成为决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作者简介:金今玉(1960-),女(朝鲜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解放军第209医院护士长,大专,从事烧伤临床护理工作
收稿日期:1999-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