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参加了上述两次WHO召开的国际会议,并从我国低视力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意上述低视力定义,认为它更适合于低视力门诊中应用。实际上在十多年前笔者在有关论文中及主编的《临床低视力学》中已提出与曼谷定义相类似的观点。
按照WHO 1973年的标准,目前全世界盲人为4500万,低视力患者约为盲人的3倍,高达1亿3500万。全世界每5秒钟出现一个盲人,每1分钟可有一个盲童。全世界每年将有700万人成为盲人,这就意味着每年将有2100万人成为低视力。WHO估计如不采取积极措施,到2020年全世界盲及低视力将翻一番。而且上述盲及低视力即视力残疾患者中的90%将生活在发展中国家,根据1987年全国残疾人调查结果,估计我国目前有视力残疾1200万左右,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低视力患者的预防、治疗及康复各方面都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我国于1983年在北京建立了第一个低视力门诊,比发达国家如美国晚了约30年。1986年在WHO资助及卫生部的领导下,邀请国外低视力专家,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一个低视力培训班,来自全
国各地近100名眼科专家接受了低视力培训。低视力工作从80年代初在我国逐渐开展起来,低视力康复工作开始受到眼科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特别受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关注。中国残联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对我国低视力康复工作进行了指导并制定了国家低视力规划,如《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及‘九五’计划纲要》中对我国低视力康复工作有配套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成立了全国低视力康复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从1988年至今,由于中国残联的领导,我国低视力康复工作已步入正规发展阶段。近十年来在中残联及各省市残联的领导下,建立了领导机构及低视力康复中心与康复点,对各级眼科及康复工作者进行了低视力康复的培训,出版了低视力康复培训教材与图谱,定点生产各种光学助视器,使大量低视力患者得到康复,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
虽然在近20年中,我国在低视力保健与康复工作中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1社会各界特别是眼科界对低视力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们宣传的力度也不够。
2中残联在低视力康复人才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出版了多种教材及对低视力康复点的设立,低视力门诊病历随访记录,康复效果评估也均有具体要求,但低视力康复工作队伍的数量及质量、稳定性方面还有一些问题。低视力患者的康复工作也有待提高。
3低视力门诊及康复中心及康复点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各地的需求。
4我国已有定点厂家生产各种光学助视器,但数量、质量与品种尚待进一步提高。
5尚应加强低视力工作的国际交流,例如每三年举办一次的国际低视力大会,国内仅有几位专家出席,甚至在1996年西班牙举办的国际低视力会议国内仅有笔者一人出席,这对国际学术交流,提高低视力的研究、康复水平十分不利。
综上所述,我国低视力研究、保健与康复工作尚存在较多的问题,需靠大家努力来解决,希望我国低视力工作新的局面能早日出现。
(收稿:1999-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