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参加世界卫生组织(WHO)协作的背景:WHO提出希望中国参加“精神分裂症长期病程与结局”的多国研究,并确定样本就以1982年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人群为样本。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只有8个地区的单位参加。精神分裂症若以发病率人群(incidence cohorts)为样本,当然较为理想。但是,当时国内没有多省市、多单位协作的发病率人群研究,而只有12个地区患病率人群(prevalence cohorts)协作研究。所以,样本患者的病程就各不相同,致使本研究的对象,的确并非处于疾病的同一阶段。
2.研究对象的来源:限于篇幅,在《精神分裂症病程与结局十二年随访》(以下简称结局)一文中只作了简要说明。现补充说明如下:回顾1982年的资料,共查出12个地区的精神分裂症217例,其中城市136例,农村81例。参加WHO“结局”协作研究时,由于财力、人力所限,随访时决定以城市患者为样本。参加协作的8个地区实有精神分裂症患者91例,保留原始病历者89例,全部患者都进行了随访。
3.失访率的计算:如上所述,全部病例均纳入了随访。若按实有病历可查的89例计算,失访的10例中,3例经家属证实已恢复了正常工作,但由于某种原因而拒绝面谈;另7例经家属证实失去联系,失访率为11%(10/89)。若加上死亡20例中的1例(死亡时精神状态不详),患者结局的失访率为12%(11/89)。再若不计已恢复正常工作的3例,失访率则为9%(8/89)。
4.采用的工具:由WHO提供,均进行过一致性测定。
5.对盲法研究:大规模流行病学研究判断疾病后果与药物治疗研究用盲法有所不同,药物治疗多是短期观察,为减少主观偏性而采用盲法。多地区相隔多年的流行病学随访研究则不同。本研究与1982年调查时已相隔12年,各单位参加的医师并非是这些患者原来的调查者,在这种情况下已无必要强调盲法。
6.有关影响预后的相关因素:在“结局”一文中,只简要描述了几种临床评定量表(症状评定量表、社会功能评定量表、精神现况检查表(PSE),阴性症状量表和功能缺陷评定表DAS)的分析。但是,在原始总结中,还进行了症状严重程度、疾病分型、病程类型、疾病总发展趋势、有无存在抑郁症状、有无自杀观念、发病年龄、家庭对患者照顾、有无遗传史、抗精神病药治疗、康复措施、家庭组成、家庭经济水平、婚姻状态、居住环境质量等因素对结局的影响分析。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影响结局的因素有PSE总分、自杀观念、疾病总发展趋势、康复措施、住院次数、心理损害评定量表总分等。但是由于篇幅有限、病例数较少,在投稿时就删去了。
总之,对精神分裂症长期病程及结局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现在科研条件及水平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合作研究的机会也增多,希望同道们努力创造条件,尽量开展多地区协作,力争利用治疗发病率人群(treated incidence cohorts)从事精神分裂症长期病程与结局的研究。
收稿日期:1999-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