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
1.1一般资料:病人来源于1996年3月至1996年11月的中国医科大学心理门诊及心理卫生医院的强迫症患者,共38例,其中门诊21例,住院17例;符合中国精神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关于强迫症诊断标准,并由2名医师进行美国耶鲁大学医学系和布郎大学医学系的强迫症状量表(Y-BOCS)评分,总分≥16分者入组,排除其它精神障碍及重大躯体疾病者。将病人随机入组,舍曲林组22例,男10例,女12例,平均年龄(34.1±11.2)岁,病程(32.20±36.47)月;氯丙咪嗪组16例,男8例,女8例,平均年龄(36.1±11.6)岁,病程(29.10±19.97)月。两组间在性别、年龄、病程方面经卡方和t检验无显著差异(P>0.05)。
1.2药物用量及给药方法:按随机,双盲原则,用辉瑞制药公司提供的药品,包装及外观性状完全相同的胶囊制剂,每粒50毫克,药品标号1~50号,研究后对本院医生及药剂人员揭盲。入组病人进行为期1周的安慰剂清洗,然后服用舍曲林或氯丙咪嗪,依病情递增,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00 mg。最后治疗剂量舍曲林组为(106.25±41.72) mg,氯丙咪嗪组为(121.21±49.30) mg,睡眠障碍者合用小剂量苯二氮(艹)/(卓)类药物。
1.3疗效评定:采用四等级评定。痊愈Y-BOCS减分率≥75%,显进≥50%,进步≥25%,无效<25%,同时采用副反应评定表(SECL)评分[2]。于疗前、疗后4周及8周时均进行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检查及体格检查。
1.4结果:①临床疗效:治疗8周末舍曲林组痊愈4例,显进10例,进步6例,无效2例;氯丙咪嗪组则分别4,5,6,1例。两组间总有效率经χ2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0.05)。
②两药在治疗前、疗中及疗后Y-BOCS评分:舍曲林组治疗前(22.64±8.42)分,治疗后8周末(11.55±7.05)分;氯丙咪嗪组分别为(19.38±7.48)分和(8.37±4.91)分,两组疗前及疗后第8周末比较,P<0.05。减分率:舍曲林组为48.98%,氯丙咪嗪组56.81%,两组比较P>0.05。
③副反应:经SECL评分,舍曲林组的主要副反应为食欲下降,失眠和焦虑,分别为8例、4例、4例,头痛、恶心各2例;氯丙咪嗪组的主要副反应为倦睡、口干和脸潮红,分别为10例、10例和6例,其次为震颤、尿潴留、食欲下降,分别为4例、3例和4例,便秘和多汗各2例,两组间副反应经χ2检验,除口干及脸潮红两组间有显著差异外(P<0.05),其他均无显著性差异,治疗前后血尿常规,心电图及体检未见异常。
2讨论
本研究显示:舍曲林与氯丙咪嗪均能够有效治疗强迫症(减分率均超过35%),且两组间在治疗8周末评分,无显著性差异。这与国内研究中SSRIs类(氟西汀)与氯丙咪嗪的疗效结果基本一致[3]。从显效时间看,在治疗8周末,氯丙咪嗪组减分率达56.81%,而舍曲林组为48.98%,症状减轻速度以舍曲林稍慢,这一点与国外报道一致[4],舍曲林治疗强迫症需时间较长,超过40周,减分率可达70%以上,因此,服用舍曲林治疗强迫症不要因短时间内疗效不佳而放弃治疗。
舍曲林及氯丙咪嗪的副反应有些是不同的,舍曲林以食欲下降、失眠、焦虑为主,而氯丙咪嗪以口干、倦睡、脸潮红为主,尤其口干及脸潮红两项副反应两药有显著性差异,提示我们在治疗中,原有失眠、食欲不佳者不宜采用舍曲林治疗,而驾车的患者不宜服用氯丙咪嗪治疗。
参考文献
1王继军,王祖承.氟西汀的临床应用.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5,22(4):193
2颜文伟,程文红.国产氟西汀临床试验方案.上海精神医学,1994,新2(增刊):35
3王健,王希凤,张吉营,等.氟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双盲对照研究.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7,23(5):234
4Flament MF, Bisserbe JC. Pharmacologic treatment of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Comparative studies. J Clin Psychiatry, 1997, 58(Suppl 12):18
(1998-07-25收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