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女被逼“卖处”案告破,7疑犯落网
一群不法之徒通过多种手段,诱骗胁迫15-16岁的花季少女卖淫,这一令人震惊的发生在广西柳江县的案件,近日被当地公安部门侦破,4女3男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柳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查实,2003年9月12-14日,柳江县犯罪嫌疑人熊某(女,15岁)、韦某(男,21岁)和另外3名覃姓女子,先后将进德镇某中学15-16岁的少女共6名骗到拉堡镇柳东路一旅社,以殴打、卖去广东等语言相威胁,胁迫被害人卖淫,并将少女介绍给涉案嫌疑人罗明超、覃连强等人,两人把被害人带到柳州某宾馆进行“嫖娼”。熊某等犯罪嫌疑人从中共得介绍费1000多元。
接到报案后,柳江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刑侦大队及进德派出所、拉堡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了侦查工作。经过明察暗访,锁定了嫌疑对象。
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9月15日、10月9日,嫌疑人覃某、罗某分别到当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此后,柳江县公安局又根据举报,先后赶赴广西境内的天峨县、河池市、合山市、南宁市以及贵州、云南、河北、广东等地进行追捕。几经周折,于10月14日和10月22日,将嫌疑人熊某等人分别抓获,至此,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
经审讯,以上嫌疑人对以上事实均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表示,之所以选择15-16岁的少女进行胁迫,是因为看中她们都是处女,能够向嫖客收取更多的费用。
目前,6名嫌疑人均被柳江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2003.11.03
大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