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组患者的诊断均符合《中华心血管杂志》编委会制定的病窦综合征诊断标准, 并且 ①均 有头晕、黑朦、胸闷等; ②心率最快56次/min, 最慢38次/min(不含房颤、房速);③心电图 或Holt er显示持续性窦缓或/和窦房阻滞、窦性停搏; ④3例呈“快慢综合征”; ⑤2例有晕厥史; ⑥阿 托品试验均阳性; ⑦9例窦房结恢复时间(SNRT)>20000 ms, 其余病例未做。 治疗组口服氨 茶碱 0.15 g, 3次/d, 辅以复方丹参片等, 对照组口服阿托品片0.5 mg, 3次/d, 辅以复方丹参片 等,均 以30 d为1疗程, 一般用药2疗程。 疗效判定标准:①有效:症状改善, 平均窦性心率增至大 于或 等于60次/min, 窦率净增大于或等于10次/min, sNRT≥1500 ms(<2000 ms); ②无效:症状和 心律无改善, SNRT≥2000 ms。
结果治疗组有效10例, 无效1例, 有效率91%; 对照组有效2例, 无效7例, 有效率28.5%; 两组疗效 差异显著; 表明口服氨茶碱治疗SSS优于口服阿托品法。其机理可能与SSS发病时腺苷受体 敏 感性增加和腺苷缓慢分解有关, 而氨茶碱对腺苷受体有拮抗作用, 可逆转腺苷对心脏的生理 效应, 从而使SSS的窦过缓,窦停搏, 窦房阻滞等消失或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