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病例为初发劳力型和恶化型心绞痛患者, 心绞痛分类为(Braunwald 1985)ⅢB, 且发作时ST段下降大于或等于1.0 mm, 发作缓解后ST段有明显恢复。排除年龄大于70岁、有其他预后很差的疾病, 病情稳定时收缩压大于165 mm Hg或舒张压大于105 mm Hg以及有出血可能的病例。 其中男12例, 女5例。初发劳力性心绞痛6例, 恶化心绞痛11例。 所有病例在入院后均予硝基类药物, 肠溶阿斯匹林0.3 g, 1次/d, 5~7 d后改为75 mg/d, 以及β受体阻滞剂或/和钙离子拮抗剂治疗。5~7 d疗效不佳者予以尿激酶20~30万 U, 1次/d, 30 min内静脉滴注, 连续3~5 d。
结果是其中16例临床症状明显缓解, 1例无效行PTCA治疗, 无心脏事件的发生。 尿激酶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颇有争论, 甚至认为有害。 目前已有小剂量溶栓剂多次静滴治疗顽固性心绞痛患者有效的报道。本文采取首先传统治疗及充分抗凝, 再行小剂量尿激酶多次静滴溶栓治疗, 取得理想的疗效, 似乎提示溶栓治疗确实在部分不稳定性心绞痛病例中是有效的。 此方案并不成熟,但对基层医院条件较差的病例应是一种经济而有效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