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有关指示上来
李岚清副总理反复指出:老年人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为新中国的建立、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要尊重老人,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风尚。人人都要进入老年,各级领导要带着感情、全身心地做好老龄工作。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要求,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以及有关法规,是发展老龄事业和老年康复事业的基础和依据。
2要广为宣传老年康复医学基本知识
据有关材料表明,老年病者中约有50%需要康复服务。因此,康复是老龄事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康复医学则是康复的重要方面,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结合健康教育,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病的预防、康复医疗特别是早期康复的重要性和一般常识,使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以利于提高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益寿延年。教育者自己首先应当受教育,在普及康复医学知识的时候,更要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的领导多做宣传,使他们了解康复医学的内涵和在卫生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他们的责任,以利于这门新兴学科的顺利发展。
3大力培养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并在广大医护人员中普及康复医学知识
积极培养康复医学人才,是发展这门新兴学科的关键。康复医疗中需要多个学科的专业人员,不仅要有经过系统训练并经审查合格的康复医师,对于体疗、理疗、作业治疗、语言矫治、康复工程、心理治疗、康复护士等专业人员的培养,都需统筹安排,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为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还要大量培养全科医师,为他们提供的教材,应当有康复医学内容。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在编写有关教材时,应当重视继承、发扬这个优势。目前,我国已经编辑出版了一些康复医学教材,鉴于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增长,还需加重老年康复的内容。医学院校的其它教材中,也应当酌情增加一些老年康复课题,以利于临床各科医师特别是内科、外科、神经科、骨科等医师和康复医师互相配合,提高疗效。为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学。当今,正处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远程化和多媒体化的信息在教育中的地位很突出。为此,要鼓励教师学会掌握现代信息的技能,组织编写多媒体教材,同时要加大建设相应技术设施的投入,藉以提高教学效果,扩大教学的覆盖面。为使康复医学教育川流不息地循序进行,希望每个省、市、自治区创办一、二个正规的培训中心和实习基地。
4探索创立适合国情的老年康复医疗机构,重点发展社区康复服务
老年病人的情况各不相同,为他们服务的康复医疗机构,在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器械设施等方面,也应当是灵活多样,以适应不同的需要。创办康复医疗机构,要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发展的决定》结合起来。第一、要按照当地的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利用资源、设置机构,使各个层次、各个机构之间互相衔接,密切配合,各得其所。在新建、改建、扩建综合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时,宜尽可能地采用“无障碍环境设计”(亦称“无障碍设施”),以便于老年病人的生活活动。第二、要和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大力发展社区康复服务。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做出的“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策,1999年7月16日,国家卫生部等十个部、委、局联合发出《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重申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于一体的主张,文件对有关的方针、政策等诸多方面,也都做了规定。落实《若干意见》,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包括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健康地向前迈进。
5逐步增加对老年康复事业的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李岚清副总理重申了这一规定,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希望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制定老龄事业政策时,对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的投入予以特别关注,以推动我国老年康复事业的发展。
6开展康复医学工作,要发挥老中青三者特别是青年人的作用
在开创我国康复医学事业中,老专家、中年专家卓有成绩,功不可没。近几年,青年一代的优秀人才茁壮成长,他们既继承了老年、中年专家的奉献精神和优良作风,又生气勃勃、勇于创新,是未来我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希望所在。安排康复医学的教育、预防和医疗工作时,既要继续发挥老专家,中年专家的作用,更要关注培养、扶持青年康复工作者,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外部环境,期盼有更多的品学兼优的青年康复工作者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