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经康复学的研究范畴
神经康复学的内容包括神经康复的理论,特别是脑的可塑性理论;各种功能与障碍的评定方法;各种康复方法:手法、物理、药物、心理的康复和康复工程等方面的,如各种康复器械、助具与支具等,还有手术的如脊髓灰质炎肢体残疾的手术矫正等;康复预后、结局的测评方法;各种神经疾病所致障碍的康复处理;一些特殊问题,如痉挛、吞咽障碍、大小便障碍、慢性疼痛与性功能的康复等;植物状态也是其中一个内容,细节可参阅各康复医学书刊。了解了这些内容,才能对神经康复学的范围不致茫然。工作目的也可比较明确,希望同行们共同重视、开展临床和研究工作,使之推广、发展。
二、脑血管病的康复重在早期开始
脑血管病(CVD)是神经科的多发、常见病,致残率极高,应行早期康复。所谓早期康复,是指病人在患CVD后只要生命体征稳定、神志清楚、神经系统症状不再恶化48小时后即可进行的康复。这也即意味着CVD病人1周内大都可以进行康复。
1.我国CVD康复现状:我国对急性、早期CVD病人几乎都注重于药物治疗,对康复几乎没有开展,错过了康复最好时间。北京地区规定CVD病人住院时间一般不超过3周。3周中只顾药物治疗而不开展康复,病人只保全了生命,瘫痪等几乎不好转,致残率可能还会增加,病人只能回归家庭,不能回归社会。到康复机构康复的病人几乎都已发病1个多月或数月,此时进行康复治疗事倍功半,效果极差。我们的经验是,CVD病人如在病后1个月内开始康复,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达到自理者约需86天。超过1个月者,康复需超过100天,ADL能力才有可能达到自理,有时还要更多时间或根本达不到自理程度。我国CVD康复时间一般均以3个月时间计算,而国外则为了在急性、早期治疗的同时进行康复,住院时间总共达4~6周。若急性、早期未能康复,除以后康复效果差外,还可增加住院日和经济负担。
2.国外CVD康复情况:以丹麦哥本哈根的CVD康复为例:Jφrgensen等于1995年接受来自社区未经选择,按序收住神经科的CVD病人1 197例,以斯堪的纳维亚CVD意外量表与ADL的Barthel指数分别对神经症状和功能残障评分。在对病人进行严重度的分级后,再进行药物等临床治疗,同时以Bobath法康复,每日1次,以后每周由康复小组同一成员固定评分,直至完成完全康复(即康复不再进步)。病人平均住院日41~46天。6个月再复查对比,证实95%病人群中上下肢功能恢复达到最好效果时间是卒中开始后11周内。ADL能力恢复最好时间是在12.5周内。
对比国内外CVD病人的结果就可看出,国内CVD病人由于康复开展得迟,病人急性、早期住院与以后康复的住院总共需4~5个月,4~5倍于国外,经济负担重,而且效果不好,在国外于急性期进行早期康复,可达完全性康复,避免以上缺点。
3.CVD病人康复要注意的其他事项:CVD病人在我国可收住内科、神经内科、综合病房、脑血管病房及其他病房。在国外业已证实,CVD病人收住“卒中单位(stroke unit)”最为合适,那里有专业化设备与人员,在诊断与处理上驾轻就熟。在我国有日益增多的CVD病人,为了缩短住院日,减少致残率,我们有责任呼吁,应考虑建立更多的CVD单位、病房或医院。
我们发现约50%的CVD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反应性抑郁,它大大地妨碍了病人的康复,为此,康复医师必须与心理医师密切合作,以取得治疗进展,康复医师在对CVD病人进行康复治疗时也必须记住,康复与药物治疗要并重,以避免复发和病情恶化。
三、要应用和推广神经康复的新方法、新技术
康复治疗的方法比较多,在偏瘫等功能康复上,运动疗法是主要的,有各家不同的理论与手法,还有肌电反馈治疗和功能性电刺激等。
1.一些药物能提高运动疗法功效:最近意大利学者将百忧解-20(fluoxetine)或路滴美加用运动疗法与对照组只用运动疗法者相比,发现前者疗效最好,对照组疗效优于路滴美组,可见百忧解能增强运动疗法功效,路滴美能阻滞这种功能恢复。能增加运动疗法的药物还有去甲丙咪嗪(despramine)。
2.一些能影响偏瘫功能恢复的药物:神经药理学家与临床学家等发现苯妥英、可乐定、哌唑嗪和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氟哌啶醇等能阻滞运动功能的恢复,对失语症亦有同等作用,因而在治疗和处理急性、早期CVD病人时应想到应用这些药物的利弊。我们亦应探索在祖国医药中是否也存在着对运动功能恢复有促进和阻滞性的药物,发掘前者和避用后者。
对CVD病人所发生残障如言语障碍、运动障碍等应根据当今科学成果,研制新康复助具,使言语障碍者能较好地表达自已的想法;使行走不便者能较好地活动。总之,要设法减少残疾带给病人的痛苦,改善、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四、一些特殊状态的研究和处理
1.痉挛状态:神经系统的多种疾病能导致痉挛。痉挛状态是指“一种由速度决定的、强直性的、牵张反射增强的运动障碍”。由于牵张反射失去高级中枢的调控而处于亢进状态,使肌紧张度过高、痉挛而影响病人活动。对病人不能进行护理,不利于康复训练,如伴有疼痛还会干扰病人睡眠和情绪,是神经康复上不易处理的一种状态。痉挛状态的药物治疗,如应用巴氯芬、安定、硝苯芙海因(丹曲林)、替托尼林等还是有一定功效的,特别是对脊髓病变引起的痉挛。对脑源性痉挛状态,上述药物作用则要差些。我国已能生产巴氯芬,为达到其缓解痉挛作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直至作用最好、副作用最小时即作为维持剂量,应注意个体化。巴氯芬在上述诸药中为首选药物。此外,国外为处理四肢严重痉挛,在前腹部埋植锂能泵,由导管引导向脊髓腔内注射巴氯芬,功效较好。至今此项治疗国内尚未引进。此外,在痉挛处理上还可应用苯酚、酒精阻滞及肉毒毒素等注射疗法。肉毒毒素我国已能生产A、B型。我国几个大城市已在开展此项疗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还没有见到应用肉毒毒素能减少CVD引起的肢体痉挛的报道。笔者希望此项疗法能引起神经康复界的注意和兴趣,并将其广泛地应用于神经疾病所致的痉挛上,特别是CVD病人偏瘫痉挛较严重时。
2.植物状态:植物状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意识障碍状态。可由各种病因引起,如颅脑外伤、CVD、各种中毒和缺氧性脑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慢性代谢性疾病等。在各国虽有自己的定义,但基本概念还是较一致的。在美国,Rosenberg等于1996年发表于神经康复杂志上有关植物状态的定义为:“病人完全失去对自身及周围环境的感知,有睡眠-醒觉周期,保持或部分保持下丘脑与脑干的自主功能”。临床诊断标准为:(1)病人不能感知自身或周围环境,他们不能与人们相互交流、沟通;(2)对视、听、触觉或有害刺激无持续性、重复性、目的性或随意性的行为反应;(3)对语言不能理解,也不能表达;(4)存有睡眠-醒觉周期;(5)在医疗与护理下,完全保存有下丘脑与脑干的自主功能;(6)大、小便失禁;(7)不同程度地保存有颅脑神经(瞳孔、眼-脑、角膜前庭-眼、呕吐)和脊髓反射。
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意识障碍研究专业组为了统一认识,且易与国际接轨,也于1996年7月制定了植物状态的诊断标准:(1)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2)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3)有睡眠-醒觉周期;(4)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5)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6)可有无目的的眼球跟踪运动;(7)下丘脑功能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植物状态应与昏迷、脑死亡、最小反应状态、闭锁综合征等区别。它的诊断原则虽已较趋向一致,但描述内容随着研究结果尚在增减中。在我国有关植物状态研究的报道还不多。见之于报刊、非专业性杂志上的信息,对该状态的诊断标准避而不谈,认识混淆,缺少对该状态的基本概念。报道大都集中在如何取得疗效,目的似乎在争取更多病人,着重于经济效益。国内这类病人不少,在神经康复学上除应按照诊断标准确定病人诊断外,还应对不同病因的、处于不同分类时期的病人应用不同的康复方法。对植物状态的治疗与康复一定要科学化地进行。
五、要重视祖国医学在神经康复学中的作用
在祖国医学中,针灸、中草药、推拿、按摩、气功及各种拳术在神经康复学中的作用也应受到重视。特别是对那些用之有效的中草药,行之有效的康复方法和康复手法等都应进行研究总结、介绍与推广。而对一些用之乏效,可能有害的也应科学地分析、总结。譬如,针灸在偏瘫康复中的作用,什么时候作用最好,选用哪些穴位最好,哪些穴位可能有害,应用什么手法,以及针灸的作用机制等。以上诸问题如能有一个科学性的结论,针灸治疗对人类的贡献就会更大。这些问题对神经康复界来说应是一个责无旁贷,非常现实的问题。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开展多中心、随机、有对照组的科研工作来探讨这些问题。
(收稿:1998-05-11修回:1998-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