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精神病合并妊娠的处理。方法回顾分析26例精神病妇女的妊娠、分娩的临床过程。结果26例精神病妇女顺产20例,剖宫产6例。结论精神病妇女在病情稳定情况下可以妊娠,孕早期可不必用药,分娩以阴道分娩为主,产后药物要加大剂量,以人工喂养为宜。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收集我院1988年至1998年分娩的精神病患者26例,同期分娩总数2315例,占1.12%,年龄24~36岁,平均(28.13±2.82)岁,病程3~12年,均为第1胎。
1.2精神病类型及临床表现26例精神病中孕前已诊断为精神分裂症19例,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症7例,其精神症状为:行为障碍(哭闹无常7例,缄默不语7例,独自哭泣4例);情绪障碍(烦躁不安12例);思维障碍(怀疑有人陷害3例)。孕期及产时产后有不同精神症状者9例,主要表现为哭泣4例,哭闹无常3例,怀疑有人陷害2例。
1.3用药情况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者8例,其中单用奋乃静6例,奋乃静加安坦加三氟拉嗪1例,奋乃静加碳酸锂1例,其药物剂量为奋乃静16mg~20 mg/d,安坦6 mg/d,三氟拉嗪15 mg/d,碳酸锂0.5 g/d。
1.4分娩方式顺产18例,剖宫产8例,剖宫产指征为胎儿宫内窘迫4例,臀位1例,高龄初产妇2例,引产失败致精神病发作而剖宫产1例。
1.5新生儿情况新生儿出生1分钟Apgar评分正常25例(8~10分),占96.15%,轻度窒息1例(4~7分),占3.85%,无重度窒息,同期我院窒息率为5.12%(轻度窒息为3.73%)。发生病理性黄疸5例,占3.13%,同期非精神病妇女分娩的新生儿病理性黄疸为3.45%。全部新生儿均采用人工哺乳。
1.6预后随访23例,随访时间为3个月~9年,3例失访。18例病情稳定,5例有不同程度发作,主要表现为行为障碍(缄默不语及独自哭泣)和情绪障碍(烦燥及喊叫),其中4例曾入住精神病医院治疗,26例患者分娩的孩子(男12例,女14例)随访23例未发现智力低下者及行为、思维等方面的异常。
2讨论
2.1精神病妇女的妊娠问题新生儿先天性缺陷原因部分是由于药物、环境及化学物所引起,抗精神病药物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剂量大时影响更大。另外,精神病患者孕期及产后可能由于精神病发作而对婴儿不利,因此,精神病患者能否妊娠成为精神科及妇产科医生共同关注的问题。
有人主张在病情严重、慢性过程、衰退期以及服用大剂量或服用对胎儿影响大的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病妇女,不宜妊娠生育;对已痊愈2年以上的精神病妇女以及已痊愈的情感性精神障碍可停药妊娠[1]。本组病人孕前有22例处于病情稳定期。
2.2精神病妇女妊娠后的治疗妊娠、分娩及哺乳妇女的精神科治疗由于抗精神病药物可导致一些副反应,包括减少子宫胎盘血流、产后新生儿过度镇静、新生儿锥体外系反应等[2]。因此,用药时既要顾及胎、婴儿的安全,又要顾及母体健康,往往有矛盾,临床上怎样恰当选择药物治疗以及剂量,权衡治疗的利弊,对母婴健康起到重要作用。孕早期胎儿对药物比较敏感,因而认为服药期精神病妇女一旦妊娠应终止妊娠,如不能终止则可停药,待过12孕周后再用药,药物剂量适当减量,选择药物较安全的有三氟拉嗪、奋乃静、阿米替林;锂盐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报道锂盐对心血管、中枢神经、骨骼等器官系统均有致畸作用,尤以心血管系统常见[3]。本组8例服用抗精神药物均有选用奋乃静,其中6例为单一奋乃静治疗,2例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其中仅1例用锂盐,经追踪未发现异常。另从本组病例分析,推测精神病患者在服用小剂量药物时对新生儿出生评分及病理性黄疸无明显影响。由于产褥期是精神病复发的危险期,故产褥期应维持用药且药物应适当增加剂量[4]。
2.3精神病妇女的分娩和产后哺乳精神病妇女的分娩方式应根据当时病情控制情况及产科情况处理,精神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指征。本组剖宫产8例,7例是因产科指征而手术,仅1例是因引产失败而致精神病发作行剖宫产手术。本组患者69.2%均能阴道分娩,因此认为精神病孕妇在病情稳定情况下,应给以阴道分娩试产为主,在分娩过程中,除药物治疗外,辅以针对性的解释和安慰,消除病人对分娩的恐惧心理,达到心理治疗的目的,以期能顺利度过分娩难关。由于产后体内一些激素(包括雌激素、黄体酮等)水平突然下降,致脑内和内分泌组织的儿茶酚胺减少,影响脑的高级活动[5];加上分娩时高度精神紧张,体力消耗,疲劳以及胎儿性别不如意等因素都易致原有精神病复发或导致产后精神病。而抗精神病药物大多能通过乳汁分泌[3、4]。为避免病情发作对婴儿不利以及药物影响,对精神病病人应给以退奶,采用人工哺乳。
2.4精神病妇女的预后分娩及产褥期后由于繁忙的工作、对孩子的抚养等,精神病仍存在着复发的可能,本组病人有5例复发,因此对精神病妇女产后除继续维持用药外,尚应给以关心,使病人心情愉快。临床实践及理论均证明病人的“积极情绪”有利于身体康复、疾病的治疗,减少疾病的复发。
文献报道遗传因素在精神病中起着重要作用,因而精神病妇女的子女可能精神行为上有异常表现。本组病例随访23例小孩未见有异常表现,这可能除与遗传因素有关外,尚与后天环境因素的影响、涉及个人隐私以及随访时间不够等因素有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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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inkofsky-HB. Psychosis during pregnancy: treatment considerations. Ann-Clin-Psychiatry,1997,9(3):175
3赵贵芳,冯甜,石玉兰.精神病妇女妊娠期、产后病情及治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4,20(5):266
4贺敬义,赵贵芳,夏壁磊.抗精神病药物对乳婴儿的不良影响二例报告.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0,23(5):274
5潘琢如.产后抑郁症的发病因素及防治.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9,15(1):7
(1999-03-20收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