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报告的15 088例HIV感染者中,有10 812例为经静脉注射毒品传播,占71.7%,已成为我国目前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1999年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报告在吸毒人群中发现HIV感染者。因此我国如何有效地控制艾滋病经吸毒传播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各地的吸毒人群正如一堆干柴,一旦引入火种,将会引起大火。吸毒现象是社会问题,阻断艾滋病经吸毒传播也必须从社会学角度着手才能解决,需要政府领导,全社会参与。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是目前最主要的预防措施,关键在于如何真正做到广泛、深入、有效地做好宣传工作,使人们远离毒品。有些真正需要被教育的人常因他们不看报、不看电视,只与自己的吸毒伙伴相处,远离社会,因此很难涉及。国外近年来试用交换清洁注射器,给予美莎酮维持等方法证明有一定效果,但在我国推行起来尚有认识上的问题。经过各种交流,已达到共识,可在我国部分地区作试点,以摸索有中国特色的控制经吸毒传播艾滋病的方法。要采取标本兼治的策略,在大力开展禁毒时,也可采取一些有效的治标的措施。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三种:经性接触传播、经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在我国经血传播主要存在三种情况:经静脉注射毒品传播为其中主要现象;另外还有输血或血液制品;除此之外,我国尚存在第三种情况,即由于不规范采血(或血浆)引起的HIV传播。此类情况的数字不详,因为在一些地下采血(浆)站发现的HIV感染者常是流动人口,情况较复杂,但列为“不详”栏的HIV感染者中的一部分是由于采血(浆)引起的传播。
我国于1993年开始整顿血站,规定血站献血必须进行HIV抗体检测。但是,由于血液(血浆) 被“血头”、“血霸”作为商品经营,于1995年初,在我国中部地区发现在有偿献血员中有 HIV感染者,局部地区较为严重。我国于1995年再次大规模整顿血站,并于1998年10月开始实施《献血法》。由于我国血液(浆)的需求量大,并且由于价格差问题,一些“血头”、“血霸”仍非法进行地下采血(浆),给艾滋病的传播造成极大的隐患,必须给予坚决打击。有些地区对经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的情况采取保密的态度,疫情隐瞒不报,阻挠调查,甚至不通知被感染者,造成经性接触的二代传播,对控制艾滋病的传播极为不利。
专家们多次举行会议,并呼吁采取紧急措施,彻底阻止经血传播艾滋病。如1996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几位专家发出“控制经血传播艾滋病的紧急呼吁”;1999年6月在宜昌召开了七省专家会议,专门讨论我国经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的形势及防治措施;同年12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遏制中国艾滋病流行策略”的香山科学会议。
为了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经血传播的流行,我们建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经常、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贯彻落实《献血法》,杜绝有偿献血,号召举报并严办地下血站活动,严禁生物制品机构收购非法采集的血浆;广泛开展监测及检测,杜绝医源性传播;通知HIV感染者,防止经性传播;恰当处置及治疗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确保并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
目前危机与机遇并存,机不可失,时不再来。1994年在巴黎召开了全球首脑控制艾滋病会议,中国政府是巴黎宣言42个签字国之一,对中国及世界的艾滋病控制工作做出承诺,承担着责任。
本期刊登几篇有关我国经血传播艾滋病的流行病学研究的文章,课题来源均是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或卫生部下达的任务。希望这几篇稿件能引起各部门对我国经血传播艾滋病的关注,并采取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经血传播的流行。■
收稿日期:1999-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