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与方法:监测对象为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有本市正式户口的5岁以下活产儿。死因分类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9)进行。意外死亡参考《ICD-9损伤和中毒外因的补充说明》,意外死亡分为溺水、交通意外、意外窒息、意外中毒、意外跌落、其他意外六种。
二、结果和分析:
1.儿童意外死亡性别构成、占总死亡比及序位:1992~1996年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男女之比为1.2~2.5∶1;意外死亡是历年婴儿的第4位、1~4岁的首位死因;分别占婴儿、1~4岁总死亡的2.9%~4.3%(5年均值为3.7%,下同)和19.2%~38.0%(均值32.8%)。
2.年龄构成及其变化趋势:北京市意外死亡5年来均以1~4岁儿童为主,占61.4%,死亡率为72.4/10万;婴儿死亡占38.6%,死亡率为44.8/10万;两年龄组死亡人数由低向高依次排列为城区、近郊、远郊;1~4岁死亡率下降速度快于婴儿,导致婴儿意外死亡在0~4岁中的构成比呈上升趋势,至1996年,婴儿意外死亡率(42.7/10万)已超过了1~4岁(30.5/10万)。
3.前三位主要死因:北京市婴儿意外死亡前三位死因依次为:意外窒息(占68.0%)、意外中毒(占12.9%)、意外跌落或交通意外(占4.2%);意外窒息死亡以1岁内为主(占73.5%),远郊县多见(占67.8%),冬季高发(占全年的66.8%);<6月婴儿的55.7%、新生儿的66.3%因呛奶、呛水、被捂、母翻身不慎受压而窒息死亡,>6月者多因气管异物所致(占37.9%)。1~4岁意外死亡历年前三位死因依次为:交通意外(占32.0%)、意外中毒或意外窒息(占19.7%)、溺水(占10.3%)。
4.意外死亡率变化:全市及城、近郊、远县5年平均意外死亡率(/10万)分别为:106.8、45.7、66.4、151.8,经χ2检验,历年远郊县死亡率均明显高于城、近郊(P<0.01);纵向看,全市意外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下降率依次为远郊县、近郊、城区。
5.各意外死因死亡率纵向变化及其年龄、季节分布特点:监测以来,除意外窒息死亡率呈上升趋势(年均上升率为5.6%)外,其余各意外死因均呈下降趋势,年均下降率皆大于8%,且以1~4岁为主。需注意的是:交通意外在城区反以年均1.62%的速度上升。意外死亡季节分布:全市61.8%的意外死亡发生于每年3~9月份;其中,溺水以4~9月为多,占全年的62.3%;意外窒息和意外中毒以冬季(1~3月、10~12月份)高发,分别占其全年死亡的66.8%和71.7%;意外中毒以冬季煤炉取暖致CO中毒为主要原因。
6.儿童意外死亡死前医疗保健服务:1992~1996年,全市62.7%的意外死亡死于家中或途中,有36.7%未得到任何救治。城、近郊、远县儿童死于家中或途中者依次占33.3%、33.3%、63.9%,未就医者分别占33.3%、37.5%、54.1%。
(收稿:1998-02-23修回:1998-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