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早期诊断
治疗药疹, 早期诊断极为重要, 关系着有利时机的争取和治疗的成败。对一切药疹, 都要尽早做出明确诊断, 以便能早下决心停药和给以治疗, 以免病情继续恶化。要做到早期诊断, 就要在一切药物治疗过程中, 注意异常现象的出现, 及时加以分析, 尤其要注意严重药物反应的早期现象。有些治疗失败的病例就是由于没做到早期诊断, 而使致敏药物未能及时停用, 未能得到及时治疗, 失去救治的时机而造成的。
1.1.2及时停用致敏药物
除极特殊的情况以外, 药物反应的诊断一经构成或有高度可能, 就应停用致敏药物和可疑致敏药物。有些病例经停用致敏药物之后, 虽未进行有关治疗, 在数日之内症状可完全消失。但如不及时停药, 则病情有由轻症发展成重症反应的可能, 以致难以救治。如在反应发生前较长时间内, 只用过一种药物, 则致敏药物较易判断。如同时使用着几种药物, 不易分清哪个药物是致敏者时, 一般应全部停用, 但有时因原有疾病仍需继续治疗, 全部停用不大可能, 那就要将致敏可能性最大的药物首先停
用。例如常用的抗菌药物、 水杨酸盐类、 巴比妥类及抗痉挛药物等, 这些都是常见的致敏药物。如停用的药物中, 有对原有疾病治疗属于必需者, 可用药理作用相似, 但免疫化学构造上不同的药物来代替。
在少数情况下,例如病人原有疾病较严重,停用原有治疗药物的问题就不能仅从药物反应一方面去考虑,而要从病人的具体情况出发,全面衡量得失而确定: ① 此次发生的药物反应的严重程度及其可能导致的结局;② 原有疾病是否迫切需要继续治疗;③ 目前有否在免疫化学上无关的, 较为安全且有相似药理作用的药来代替。要求统一的标准是不切实际的, 但不要以为有了代用药就可保险不出问题, 还要随时注意仔细观察病情, 及时采取措施。
1.1.3及时治疗
及时治疗的内容包括及时停药在内。停用致敏药物是消除致病因素, 极为重要。停药后的治疗则要消除已产生的病变及对症治疗。这里着重提出的有两种情况, 其一是危急的病例, 如过敏性休克、 喉头水肿、 哮喘等, 需要分秒必争、 迅速救治;其二是早期表现并非十分严重, 但由于无充分的警惕, 放松了治疗, 以致病情发展, 丧失了抢救时机。例如, 急性黄色肝萎缩、 肾脏病变、 剥脱性皮炎、 表皮坏死性松解型药疹等, 其早期症状可为发热、 发疹性皮疹、 严重瘙痒、 出血性皮疹等一般症状, 不久之后出现更为严重的或足以致死的反应。其实, 在严重病变形成之前给以合理治疗, 也有可能减少死亡或缩短病程。
1.1.4抓住重点, 解决主要矛盾
治疗中要抓住重点,针对危害最大的症状予以治疗。休克的病人, 先要设法升高其血压;喉头水肿者, 先解决呼吸困难或窒息。有不少剥脱性皮炎病人入院时, 除严重的皮肤症状外, 还合并严重的脱水、 酸中毒或肝、 肾病变。这时, 要分析病人当前的主要矛盾, 优先解决。当然, 在此同时也注意解决别的属于第二位、 第三位的问题。这种皮炎病人, 皮肤的严重炎症应该迅速控制, 但合并的水-电解质紊乱可能已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 那就要在治疗皮肤炎症同时, 着重先解决危及生命的电解质紊乱, 这样才会争取到最后治愈的机会。在有些治疗失败的病例中, 只注意了前者, 忽略了后者, 未能帮助病人渡过危机。
1.1.5从整体出发, 全面考虑
这里要讨论的内容, 实际上是前述原则的伸延。对严重过敏反应的病例, 尤其是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器官病变的病人, 在治疗中一定要从整体观点出发, 全面处理。并且, 原有疾病和药物变态反应病变之间的相互关联, 也要求全面处理。全面处理的基础是对病人的病情有全面的了解, 即不但要看到部分, 而且要看到全体, 主观和片面是最害人的。在全面考虑中, 一般应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
1.1.5.1内脏器官的功能要注意各重要器官, 如肝、 肾、 心、 肺及血液等的病变是否存在, 功能状况如何。这些器官可能在本次药物反应中也发生了相应的病变, 也可能原来就有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病变, 如有忽略, 常致成不良后果。例如剥脱性皮炎病人, 可因急性黄色肝萎缩、 尿毒症或支气管肺炎而死亡, 也可因未考虑到心脏功能状况而在输液治疗中使病人死于急性心力衰竭。我们曾分析过19例最后死亡的剥脱性皮炎的病例, 肯定和可能死于急性心力衰竭者有5例。叶氏报告的20例剥脱性皮炎中9例死亡, 其中5例经尸体解剖, 发现2例有出血性化脓性支气管炎, 5例发生肺水肿, 2例发生胸膜炎, 1例发现支气管粘膜剥脱, 并有1例肺出血性栓塞。其中3例发生典型药物过敏的内脏病变, 计亚急性间质性肝炎2例, 亚急性间质性肾炎1例。对有些以白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 黄疸或肝炎、 肾炎等为主, 没有或仅有轻度皮肤改变的药物变态反应病例, 则更应引起注意。因此, 一定要着重注意药物反应的全身性改变, 不要注意了一个局部, 忽视了其他器官, 忽视了整体。
1.1.5.2水和电解质平衡剥脱性皮炎病人, 因皮肤广泛炎症、 渗液、 高热等使体内水分及电解质丢失量增加, 严重的胃肠道症状又减少水和电解质的摄入, 致成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失调。不少病人来诊时已有一定程度的脱水或酸中毒现象存在。如果病人再伴有肾脏病变, 那就会更为复杂化。在这类病例中, 注意并及时纠正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很重要。此外, 在长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病例中, 也要注意水和电解质的代谢问题。
1.1.5.3支持疗法再生障碍性贫血、 溶血性贫血、 粒细胞缺乏症等需输血治疗, 剥脱性皮炎的病人每日有大量蛋白质从皮肤剥脱或渗液中丢失, 要注意其蛋白质代谢的平衡。一般可给高热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 必要时也可输血。
1.1.5.4预防感染过去对较长时间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的病人和剥脱性皮炎病人, 有时给较小量的抗生素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这种治疗可能利少害多或没有必要, 最好是先采取其他措施。对炎症、 渗液或糜烂的皮肤和粘膜损害首先加强护理, 注意隔离与消毒, 经常观察并治疗可能出现的轻微感染。当一旦有较明显的感染症状出现时, 再给强有力的抗菌治疗。
1.1.6用药力求简单, 避免新的过敏
在对药疹进行治疗时,用药种类务必简单。凡与原致敏药物的免疫化学构造相近的药物,尽量不用,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另外,也须注意其他在构造上无关的药物引发过敏的可能性。一个病人一旦对某种药物发生变态反应, 对其他在免疫化学上无关的药物,也较易发生反应。因此, 不管是治疗病人的原有疾病, 还是治疗药物变态反应症状, 用药力求简单, 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 即使没有变态反应的存在, 一个病人同时服用上十种药物, 是否真的有必要, 是否真有好处, 也值得考虑。
1.1.7中西医结合治疗
中药引起药物反应的机会, 远较化学制剂为少, 在药物反应的治疗中, 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中药可用以代替致敏药物治疗原有疾病, 也可用以治疗药物反应本身。
1.1.8治疗中密切观察
观察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① 现有的药物反应症状的演变;② 有否新的过敏反应发生;③ 原有疾病的病情变化。要随时掌握上述三方面情况, 及时给以合理的处理。
1.2药物应用
治疗药物变态反应, 一是减轻或消除现有症状, 二是帮助重症病人渡过危机。在少数情况下, 要通过治疗促进致病药物的排泄或降解, 例如致病药物为金、 汞或砷剂, 可用二巯丙醇(BAL)治疗。
一般轻症药疹, 如致敏药物已停止使用, 不进行药物治疗亦可自愈。较重的反应则需认真治疗, 严重的反应则要及时合理救治。治疗方法包括药物及必要时的应急措施, 例如严重喉头水肿, 用药物治疗不能缓解时用气管切开等。药物变态反应的临床症状多种多样, 其治疗方法亦不尽相同, 此处只介绍有关的治疗药物的应用方法。
1.2.1抗组织胺药
抗组织胺药物不能阻止抗原抗体反应的发生,也不能阻止组织胺的释放。它只对有组织胺参与的变态反应如即发型(I型)反应有真正的疗效,而对其他型变态反应无针对性效果。在其它类型变态反应中,有时也使用抗组织胺药物,但不是主要的治疗药物。
1.2.2皮质类固醇激素
皮质类固醇激素在药疹的治疗中起着重要作用, 能在关键时刻使许多垂危的病人得到解救。此类药物的作用机制是: ① 抗炎作用: 它可抑制炎症病灶内血管的扩张, 降低其通透性, 减少渗液和细胞浸润, 使水肿消退。它还能抑制受损细胞形成促进炎症的酶, 减少炎症反应的发生。对纤维母细胞的活力和胶原纤维的形成全有抑制作用, 故可促进间质性炎症的消退。通过这些作用, 促使炎症迅速消失或减轻。② 抑制免疫反应和抗过敏作用: 它可抑制抗原-抗体反应和抑制抗体的产生, 还可抑制过敏反应中组织胺及其他药理活性物质的产生或释放。此外, 它还有抗休克作用及抗毒作用。
在临床应用中, 氢化可的松20 mg大体相当于泼尼松或氢化泼尼松5 mg、 曲安西龙(去炎松)4 mg、 地塞米松0.75 mg或醋酸可的松25 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