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交流
国际合作必然始于人员交流。食品卫生领域也不例外。1980年WHO奖学金派出的我国第二批访问学者中就有三名是食品卫生领域的。同时,卫生部也于1980年派出了第一个赴美食品卫生考察团。随后,各种代表团的相互访问,公派访问学者和留学生,以及自费留学生迅速增加。这些人员交流对于我国了解国际信息和动态、培养人才,以及开展国际合作项目 (包括引进技术、设备和资金) 是不可少的前提。迄今为止,我国从事食品卫生科研、教学的绝大部分骨干,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业务部门的监督、检验人员中的不少人,都曾到国外考察、访问、进修、留学或工作。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我国学者通过参加国际会议,介绍我国在食品卫生科研和管理方面的新成就和结交国际同行,已成为我国对外交往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国外同行来华对口访问和讲学也日益增多。这些人员交流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与外界的隔绝,使我国食品卫生工作逐步融入国际活动中,成为国际食品卫生大家庭中的一员。这样,也促使我国的成就为国际社会所了解。
与联合国机构的合作
除了已提到的WHO奖学金计划,通过卫生部选派我国中、青年学者出国进修这一长期合作计划以外,我国与WHO和FAO在食品卫生领域内始终保持密切的合作。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的相当一个阶段内,WHO与卫生部有一个食品卫生合作项目,主要是提供实验室设备和化学试剂,对于当时卫生部直属科研机构食品卫生实验室的建立和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自九十年代以来,转入专题项目合作阶段。如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与FAO于1991~1993年合作在我国西安、杭州等5个城市开展改善街头食品卫生安全的研究;对我国城市街头食品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富经验。同时,对常见的几种街头食品开展了HACCP的研究。随后,WHO于1994~1995年与卫生部食检所合作在华举办了两期街头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班,有约100多名各地食品卫生监督员参加。1995年WHO还与新疆地区合作开展改善乌鲁木齐市街头食品卫生的项目,特别是针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少数民族食品应用了HACCP原则进行管理。为了协助中国开展HACCP在食品行业中的应用,WHO西太区办事处自1991年开始先后与卫生部食检所合作举办了约有500多名卫生防疫人员参加的五次HACCP培训班。以上合作项目和培训为在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队伍中普及HACCP这一先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手段和推广使用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改善我国城市街头食品的卫生安全性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我国在改善街头食品卫生安全性方面的总结报告,均得到FAO和WHO的好评,并分发到西太区有关国家作为典范。
1981年开始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被认定为WHO食品污染监测合作中心,一直延续至今。这一中心的任务是向WHO总部上报我国食品污染的监测数据、组织和参加国际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考核活动,以及研究和建立新的污染物分析方法。在全球环境监测系统食品部分(GEMS/Food) 项目的实施中,WHO邀请美国FDA专家来华指导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开展1990年第一次全国总膳食研究。该项目的两篇主要论文被WHO总部印发给全世界所有的GEMS/Food 参加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总膳食研究的典范。我国总膳食研究项目负责人陈君石研究员于1995年任WHO西太区短期顾问,帮助菲律宾政府设计和筹备开展总膳食研究,并于1999年作为WHO总部临时顾问出席WHO在美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总膳食研究研讨会,介绍中国的经验。此外,1997~1999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获得WHO西太区办事处科研基金,开展中草药农药残留分析的研究,对国际贸易中常涉及的中草药进行了有机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多残留分析,为进一步制定中草药农残国际标准奠定了基础。通过与有关联合国机构的合作,我国在引进知识、技术、仪器设备及科研资金方面有很大收益,特别是通过合作项目的开展,使我国在食品卫生科研的某些领域逐渐与国际接轨。从1999年开始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参加了FAO/IAEA组织的多国食品/饲料中霉菌毒素分析方法研究项目,并承担伏马菌素和黄曲霉毒素分析方法的研究。
辐照食品
为了响应WHO/FAO的号召,推广使用辐照技术进行食品保藏,我国于八十年代初开始研制辐照食品卫生标准。鉴于WHO关于辐照食品安全评价的专家咨询会议报告中比较缺少人体资料,在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及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的组织下,我国先后进行了八项近500人的辐照食品人体试食试验,以充分的科学数据证明了10 kGy以下辐照食品的安全性。在国际原子能机构 (IAEA) 于九十年代初在上海召开的国际辐照食品研讨会上,我国学者关于人体试食试验的报告引起了WHO/FAO/IAEA的高度评价和与会各国代表的赞赏,认为我国的研究结果解决了由印度学者报告人体试食辐照面粉引起多倍体增加而引起的十年国际争端,消除了对辐照食品的疑虑。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率先由制定个别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转为制定辐照食品类别标准。现已完成粮食、调味品、肉类等7个类别标准。鉴于我国在辐照食品方面的贡献,IAEA在九十年代后期决定支持我国农业部设立食品辐照中心,同时,IAEA与卫生部合作开展10 kGy以上辐照对食品微生物影响的研究。总之,由于我国食品卫生工作者的努力,我国不仅已成为辐照食品标准系列最健全的国家,而且也为国际上推广使用食品辐照技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的研制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在卫生部的指令下,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一直承担着全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工作,并组成了众多的标准协作组,对制修订工作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工作。为了贯彻尽量引用国际标准和向国际标准靠拢的我国制标政策,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加强了对国际食品标准的信息收集和积极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的活动。CAC是由FAO和WHO共同组织的一个由各国政府作为成员国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机构。我国早在1984年就成为CAC的成员国 (目前有160多个成员),并积极地参加CAC的各项活动。对有机氯农药残留、菜籽油、竹笋罐头,要求大会增设汉语同传……等问题,在大会(或亚洲协调会)上阐述了我国代表团的意见,均获得大会(或亚洲协调会)的认可,从而修改了有关有机氯农残决议,菜籽油的定义,邀请我国参加竹笋制标小组,并决定在大会上增设汉语同传等。凡此种种均说明我国代表团在CAC活动中是有成绩的。此外,我国于1995年承办了CAC亚洲地区协调会,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派员出任大会主席,这也说明中国在CAC活动中能有所作为。1999年由卫生部牵头组成了出席27届CAC大会的中国代表团,会前对会议文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在大会期间作了二十多次发言,得到了CAC秘书处的赞扬和许多国家的鼓励。与此同时,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积极向CAC标准靠拢。如,到1995年为止,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只有45种农药,而自1996年等同采用CAC标准以来,现已增加到124种农药。其他标准如食品添加剂等,也正在向CAC标准靠拢。为了有组织地研制食品卫生标准和与国际接轨,在八十年代初就成立了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后改为分委员会)和CAC协调小组(秘书处设在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总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食品卫生领域的国际交往和合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我国食品卫生的科研、监督和检测工作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在新的形势下,鉴于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我国在食品卫生的国际大家庭中也应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