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认真学习与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审批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失误。
第四条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充分尊重申报单位的各项权益,耐心、准确解答申报者的问题,严禁生冷硬顶。
第五条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程序和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第六条廉洁自律,不收受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参加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得借工作之机谋取私利。
第七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不泄密。在产品批准文件签发前任何人不得将该产品审批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
第八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向申报者收取或摊派费用。
第九条不得为企业代理申报,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揽有关的有偿服务业务。
第十条工作人员与产品申报单位和个人有可能影响审批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行回避。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违反有关审批工作制度、程序和规定者,卫生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中止审批工作直至调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