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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猪油食物中毒报告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1994年、1998年,在江西省会昌、龙南、定南县先后发生猪油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现将赣南猪油食物中毒报告如下。

1会昌县猪油食物中毒

1.1流行病学调查1994年7月2日至14日,我省会昌县长岭乡农民食用从个体户×××店购买的猪油后,连续发生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证实,80人进食,35人发病,4人死亡。中毒率为43.8%,病死率为11.4%。其中男性14人,女性21人;发病最大年龄63岁,最小年龄9岁;进食后是否发病及病情轻重,均与进食量有关。因该猪油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小孩不愿吃或吃得少,故发病亦少。未进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猪油后,不再出现新病例。发病范围与猪油销售范围一致。病人集中在18户人家,一家发病4例的有3户。

调查发现,盛装猪油的容器为非标准食用油桶,根据桶贴英文商标《METHYL tIN

mERCAPTAN》,直译为甲基硫醇锡,属有机锡化合物,由此证明该桶是盛装化工产品的工业废桶,它是导致猪油污染的原因。

1.2临床表现所有病人临床症状相似,均以神经系统损害症状为主。主要表现为头昏(100%)、头痛(100%)、乏力(100%),随着病程的进展出现多语、记忆力减退、意识障碍、昏迷、抽搐、死亡。病人均无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脑膜刺激征(-),心、肺(-)。至8月1日止,31人治疗出院,4人死亡。

根据文献资料,三烷基锡及四烷基锡主要引起神经系统的损害,与上述症状相吻合,而二烷基锡主要引起肝、肾损害。〔1〕

1.3实验室检查

1.3.1对2例病人进行血培养,未检出钩端螺旋体。

1.3.2对2例病人尿样检测,Pb、Hg、Mn均阴性。

1.3.3对可疑猪油检测结果矿物油和Hg、Pb、Cd、Zn、Cu等重金属均未检出。

酸价:4.4(标准≤1.5);锡:664.43 mg/kg。

1.3.4简易动物试验用该猪油拌饲料喂养家兔,5 d后出现步态不稳,反应迟钝。后因兔子不吃该饲料而终止试验。

1.4诊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桶贴英文商标,会昌县猪油中毒诊断为有机锡化合物(三甲基硫醇锡)中毒。

1.5鉴别诊断

1.5.1无机锡中毒猪油中锡含量664.43 mg/kg,超过国家相关标准2.3倍。根据文献资料,锡及其多数无机锡化合物属低毒或无毒。大鼠在一年内每天给予50~120 mg柠檬酸锡钠,未见致毒作用;猫在13~20个月内,每天饲以10~14 mg/kg BW酒石酸锡,未见任何中毒现象……。因为无机锡经口入体时,动物和人的胃肠道吸收甚少,仅少量的锡、锡盐以及可溶性酒石酸锡钠之类进入组织,90%以上的摄入量从粪便中排出。〔1〕由此可见,该猪油中毒不可能是无机锡所致。

1.5.2酸败猪油中毒猪油酸价为4.4,超过国家标准约2倍。本中毒是否由酸败猪油所致?结论是否定的。因为酸败油脂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症状,病程一般1~4 d,无死亡。〔2〕由此可排除酸败猪油引起的中毒。

1.5.3钩端螺旋体脑膜脑炎型须有疫水接触史和有脑膜刺激征,与本病临床表现不符。经血培养未检出钩端螺旋体。

1.5.4乙型脑炎发病应多为儿童,且有高热症状,与本中毒临床表现不符。

1.5.5肉毒梭菌食物中毒有明显的胃肠道症状,对称性颅神经损害症状、延髓麻痹和吞咽神经麻痹症状,与本中毒病例不符。

1.5.6根据化验报告,猪油中铅、汞、镉、锌、铜均未检出,故可排除上述重金属中毒。

2龙南、定南县猪油食物中毒

1998年12月25日始,在我省龙南、定南县相邻地区陆续发生猪油引起的急性中毒病例,12月27日,定南县来电话咨询有关食物中毒的问题,经仔细询问发病情况与临床表现后,我们认为与1994年会昌县猪油食物中毒情况相同,初步判定为有机锡中毒,并建议检测锡(因无有机锡标准品)。检测结果表明,猪油中锡最高含量为1460 mg/kg,病人血液中锡最高含量为10 mg/kg。我们根据会昌县猪油中毒的经验,结合本次中毒情况,认定龙南、定南县猪油食物中毒仍为有机锡化合物所致。

根据来自解放军三O七医院全军中毒救治专科中心的报告,从中毒猪油中检出三甲基氯化锡,从而证明我们的认定是正确的。由于准确及时的早期诊断,对正确救治病人有指导意义。因而使本次食物中毒病死率(0.045%)大大低于1994年(11.4%)。

3分析讨论

1994年赣南会昌县发生首次猪油中毒事件,时隔4年,在赣南的龙南、定南县再次发生类似的中毒事件,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赣南山区属贫困地区,又缺乏食用油,而这种工业用猪油价格便宜,与食用猪油相比,大约相差30%多,因此,这种猪油在贫困地区有较大市场。个别不法商贩为获取高额利润,见利忘义,置人民的死活于不顾。

其次,执法部门执法不力,执法力度不够。如果按《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这起中毒事件就可避免,如进一步抽样检验,酸价超标属不合格产品,怎能在市场上销售?为杜绝类似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申报,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售。

4参考文献

[1]工业毒理学编写组.工业毒理学(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129~134

[2]刘志诚,于守祥,主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第二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7,3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