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必须实施规范化管理
随着医院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和科技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医务人员申请各类课题的数量逐年增加。为加强课题的规范化管理,正确指导医务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我们依据国家和军队的有关科技政策,结合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先后完善并制定了《医学科研课题管理规定》、《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基金管理规定》、《医学科学研究青年科研基金管理规定》、《中青年从事科技活动的若干规定》、《科研课题协作管理规定》等共8项91条。对课题申请、论证、立项、组织实施、总结验收、成果鉴定、资料归档以及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科研协作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使课题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保证了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搞好课题论证,把好选题质量关
选题是科学研究的最基本要素,而论证则是选准课题、管好课题的前提和保证,是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
搞好课题论证,把好选题质量关,我们注意抓好“三个环节”,把握好“五个原则”。三个环节:①课题初审。院分管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对科室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审查课题负责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是否按要求写好开题报告和课题申请(合同)书,准备好答辨的有关资料;单位、个人署名是否有争议。②组织开好课题论证会。聘请医院医学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学术造诣深、专业水平高、全局观念强、办事公道正派,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和特邀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一般采取会议形式,必要时通知申请者口头报告或进行答辨。评审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一言堂”和走过场。③课题审批。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时作出决策。五个原则:①需要原则。②创新原则。③可行性原则。④效益原则。⑤优先支持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青年和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开展的主干学科和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的研究课题。
实践证明,搞好课题论证有利于帮助研究人员获得最佳研究方案;有利于帮助科研管理者和决策者抓住重点,择优支持,避免一些课题低水平重复,防止盲目上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有利于管理人员了解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考核和使用人才提供重要依据。
三、抓好科研协作,加快科研进程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高度综合而又高度分化,进行多学科、多部门的科研协作至关重要。为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实施,我们制订了《科研课题协作管理规定》,对需要多科室协作的项目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合理分工,签订协议书,使研究人员在开题前就明确各自的任务,减少或避免矛盾的发生,加快课题研究的进程。如我院开展的“心内膜心肌活检方法学改进及青壮年不明原因心律失常的研究”就是由心内科、放射科、病理科、电镜室等6个单位协作分头攻关完成的,该成果获得了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在抓好院内协作的同时,还加强了与院外的协作。近几年先后与四省市的十多个军内外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如我院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联合投标中标的国家卫生部课题“钙通道阻滞剂对肝硬化门静脉血流动力学实验与临床研究”经双方共同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认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肝硬化食管静脉破裂出血预报”和“钙通道阻滞剂抗肝纤维化的实验与临床研究”成果均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我们认为,抓好科研协作有利于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为研究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有利于实现优化组合,提高科研整体效率;有利于学术技术互补,加速出成果、出人才;有利于成果的推广转化,提高综合效益。
四、做好课题实施中的检查与评估
课题任务下达以后,研究人员将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实施课题的研究工作。作为科研管理人员不能就此放手,而应该经常检查监督,及时掌握科研课题的研究进度,帮助研究人员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好科研协作,做好课题实施中的检查评估。
课题的检查评估由科训科组织实施,医院分管领导和科委会有关专家参加。采取听汇报、查看研究资料、现场提问的办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结果通报全院,检查评估认为研究价值不大,没有创新的课题要中止其研究。医院规定,每年5月和11月,课题负责人向科训科书面报告课题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五、重视课题管理和成果管理的衔接
课题研究结束以后,课题负责人对研究资料进行整理、总结,最后形成论文或研究报告。科管人员应重视课题管理和成果管理的衔接,组织好成果鉴定,符合奖励标准的科技成果,及时给予申报奖励。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宜公开的成果,注意保密。
“八五”期间,我院开展各类研究课题178项,按计划完成162项。获国家、军队科技进步奖238项,其中国家奖2项,军队一、二等奖20项,三等奖67项,四等奖149项。“八五”期间获奖总数及二等奖以上成果数分别较“七五”期间提高了71.0%和90.0%。较好地完成了“八五”科技规划中制定的目标和任务。
参考文献:
[1]刘海林,姚树印,主编.医学科研管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459-519.
[2]王连喜.临床医学科研管理.兰州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1.
收稿日期:1999-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