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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卫生科技进步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一、重视制度建设

依靠科技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制度建设是关键。为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根据国家颁布的《科技进步法》、广东省卫生厅颁发的《关于加速发展广东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意见》,市卫生局制订了一系列振兴科教 的政策和措施。先后制订了《深圳市医药卫生科技工作制度》、《深圳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深圳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深圳市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深圳市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指导全市卫生科技工作走上法制规范的轨道起到了推动作用。各基层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包括科研计划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档案管理、教学工作管理等制度。有的单位还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结合达标上等的要求,制订了本单位“九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振兴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成果,培养人才,引进现代诊疗技术,加强专科建设,向高科技领域倾斜,提高医护质量,改善医院整体形象等一整套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对加强卫生科技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建立医院—研究所管理新体制

我市卫生系统共有10个研究所,其中与临床关系密切的有6所。过去由于各种原因,研究所和所在医院之间存在着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善,发展缓慢的问题。理顺院所关系,改革研究所体制,是改变院所相互制约,研究所发展滞后状况的根本出路。我们采取了临床研究所实行院所合一的管理模式,实行统一领导,强化管理,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兼研究所所长,专业研究人员任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的体制。对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研究所的人员、财务、设备、科研规划等有相对独立的自主管理权;研究所所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3年内没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调整研究所领导班子,并对所长进行离任审计;研究所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兼职制,3年内没有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者应停聘或调职;研究所科研课题实行招标制;原则上研究所财务实行单列;研究所对自己的研究成果享有开发、经营自主权;科技人员待遇与工作业绩或经济效益挂钩。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是挂靠市红会医院的一家研究所。调整领导班子后,由市红会医院领导任所长,研究所的专业人员任副所长。院所合一管理后,医院和研究所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真正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增强了研究所的活力。研究所制订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科研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获得立项科研课题10项,1996年全所8名工作人员在全国各类医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5篇,其中国家级杂志载文8篇。研究所还开展中药药理、制剂等方面的实验工作,其中加味玉屏口服液、扶正抗癌灵片、风湿止痛膏等科研用药和临床用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研究所面貌焕然一新。

三、集中资源优势发展重点学科

建立重点专科(实验室)是提高我市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我们提出在我市建成15个以上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实验室);各市区医院(研究所)建立2~4个重点专科(实验室)。通过统一协调重点专科的建设,在我市卫生系统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医技水平较高,各具特色的重点专科群体,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活动中起骨干和主导作用,成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先锋队伍和中坚力量。所建市级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同类专业先进水平,并力争部分专科(实验室)达到同类专业国际先进水平。通过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其他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我市卫生系统整体医防技术提到一个新水平。同时,我们结合深圳市卫生系统的现状和条件,提出建立市级重点专科(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首先是人员方面,至少要有一名学术(科)带头人,人才结构合理,各级人员配置优化;二是专业技术水平应在全省同类专业处于先进或领先水平;三是具备较强的诊断设备或实验仪器等硬件支撑条件,四是用于专科(实验室)建设和科研的经费得到保证;五是2~3年至少承担一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六是具备培养硕士(博士)或同等学历的教学力量和临床实习或实验室研究条件。

在积极建立我市重点专科(实验室)群的同时,我们还集中力量,组织申报广东省卫生厅“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重点专科(实验室)。深圳市卫生防疫站根据大亚湾核电站建在我市,核辐射的研究与防护将是卫生防护的重大课题的实际情况,把放射卫生防护作为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引进学科带头人,提高专业水平;投资400多万元,建起在广东省首屈一指,设备一流的《放射卫生防护监测室》,并作为重点项目申报广东省卫生厅“九五”期间“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重点实验室,获得评审专家的肯定和好评,以高票入围。我市红会医院《血液病科》、市心血管医院《婴幼儿心脏外科》也利用资源、人才、设备的优势,进入“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重点专科的行列。

四、优选重点研究项目

根据调查,深圳市20~39岁人员占总人口的46%,60岁以上仅占7.2%,是一个年青的城市。我市居民住院按病种分析,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病毒性肝炎、冠心病等进入我市十大住院发病病种之列。因此,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把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作为我市医学科研重点方向:心脑血管病方面的高血压、冠心病的早期防治;肿瘤方面的肺癌预防、早期诊断和治疗;呼吸系统病方面的隐匿型支气管哮喘的预防、早期诊断及治疗;病毒性肝炎的预防、基因诊断和治疗;泌尿系统结石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新药开发;中药急救制剂和中药新剂型研究;社区保健模式研究;医用电子信息网络化应用研究。通过明确研究重点,使各单位在组织科研项目申报时能集中科研力量,提供最好的硬件条件,以保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成功。正确的指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我市红会医院国家一级新药《肿瘤放疗增敏剂“增辐敏”的研究》列入“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获得专项经费60万元;市人民医院《B淋巴细胞瘤基因(bcl-2)在脑外伤后继发性脑损伤中的表达及意义》列入1996年度卫生部科技计划项目;《病毒性肝炎防治结合的研究》、《广州、深圳、珠海肺癌危险因素研究》、《支气管哮喘的人群防治研究》列为1997年度广东省科委联合攻关(重点)项目,我市是主要承担单位之一;《回弹牵引失重推拿敷贴药疗防治颈椎病的临床研究》等5个项目列入广东省卫生厅“九五”期间“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重点科研项目。深圳市卫生局在重点项目上实行了科研经费重点倾斜,确保科研计划顺利完成。

五、改革评审立项制度扶持基层科研工作

近年来各单位申报的科研课题数量逐渐增多,申报的科研项目水平不断提高,涵盖面也越来越广,为满足众多课题立项的要求,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1995年起我们在科研课题评审、立项制度上进行了改革,过去评审课题缺乏规范,行政干预过多,立项课题质量难以保证。为避免这些弊端,我们对课题评审,采用统一评分标准进行同行专家评议,初审复审二级评审,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我局最后审批。这样就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课题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立项方面,采取了多层次立项的方法,即科技计划、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含资助立项和非资助立项两类),使有一定质量的课题尽可能多地列入科技计划,同时由市卫生局非资助立项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卫生局或本单位予以经费资助,达到鼓励更多科研投入的目的。基层单位对我局通过非资助立项的方法扶持基层科研工作非常欢迎,纷纷表示列入市卫生局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所需经费将得到单位的全额满足。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全市卫生系统申报1995年度科研项目达81项,其中获市科技局立项13项,市卫生局立项31项(包括资助项目10项,非资助立项21项),立项总数达44项,占申报项目总数的54.3%。下拨经费达80万元,其中市科技局卫生科研经费45万元,我局科研经费35万元。在非资助立项课题方面,各区卫生局和项目所在单位认真组织配套科研经费约40余万元,超过了我局该年度的科研经费拨款,从而保障了我局1995年科研课题立项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后,我们积极向卫生部、广东省科委和省卫生厅建议,在上级科研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对我市医学科研项目实行非资助计划,立项后课题经费来源由我局落实,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1996年我市卫生系统获得卫生部非资助立项课题1项,省卫生厅非资助立项课题4项,我局匹配科研专项经费20余万元,使我市医学科研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实践证明,非资助立项计划有利于扩大科研规模,调动基层科研积极性,同时弥补政府科技经费不足,充分利用地方单位资金投入到科研活动中,起到了导向的作用,效果是理想的。

六、制订激励措施

科技奖励是推动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科技奖励肯定科技人员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体现科技的技术含金量,有效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因此,必须健全奖励机制,层层设奖,奖励科技有功人员,对那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重奖,要形成搞科研也能致富,包括精神上、物质上的富有。

为了奖励在我市卫生科技工作中,付出艰辛的劳动,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功人员,深圳市卫生局规定对以下获奖者再予奖励:奖励各类国家级医学奖励获奖者;奖励各类省级医学奖励获奖者;奖励各类市局级医学奖励获奖者;奖励在科技开发、成果推广普及和应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在获得上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