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处方药名书写不规范的现象
1·1错别字、同音字代替规范的中药名称。如才(柴)胡、鹿角双(霜)、阳火叶(淫阳霍)、江(僵)蚕等。
1·2随意简化、省略及拆字书写中药名称。拆字即把原药名中某字一分为二,或一部分与另一部分组合派生出新的药名。如不留(王不留行)、伏0(伏苓)、古月(胡椒)、月石(硼石)、豆支(豆豉)、寸干(射干)、败将(败酱草)等。
1·3乱用古名、别名、地方名及方言。如卑(麻黄)、蜀脂(黄芪)、小根蒜(薤白)、红果(枸杞)、猴姜(骨碎补)等。
1·4同药异名和同名异药。一味药有几个名称,如金银花就有金花、银花、双花、二花、二宝花、忍冬花之别名。临床上常遇到一些西学中的医师或资历较浅的中医,时常将同药异名重复写在一张处方上,不常用的品种更有两个名称同时出现。同名异药则无疑更易引起混乱,如香薷与胡荽都有香菜之别名,半夏与天南星都有野芋头之别名,这些药名如以别名书写处方则极易在处方调配中造成差错。
1·5随意编造名称。任意编造中药名称,这种现象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单位,门诊部、所、个体医生中尤为突出。通常是取药时把编造药名的处方写两份,处方医生一份,药局投药人员一份,投药人先不看药斗名称,照单翻译后对号入座。甚至有的单位把常用药编成阿拉伯数字或A、B、C等,不常用品种写药名,参在一起。这种做法主要是防止泄露配方,使患者到另一处就抓不成药,但实不可取,很容易出现差错及医疗事故。
2中药处方名称不规范原因分析
2·1规章制度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中药名称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对中药名称均有规定。而落实到具体单位,由于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上述规定得不到具体落实。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医生认为隐去药名能避免患者产生厌恶心理,或不愿让患者知道治疗方案有意这样去写,还有部分医生不愿泄露治疗方案或为处方保密而故意采取这种手段。
2·2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药品流通领域也相应地受到影响。药品的高利率造成医药部门之间的激烈竞争,医疗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及部分医生,为了使患者看病后不能到药店买药,编造中药名称,使患者除在就诊单位外,配不齐药。
2·3业务素质不高。一些基层医疗单位和中医诊所医生,特别是一些师带徒、没有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必然会出现错别字、同音字的现象。另外,有些西学中的医生不十分了解中药知识或因抄方错误而造成药名不规范,至于中药批发销售部门非卫技人员不规范使用中药名问题更是严重。
3几点建议
3·1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各卫生、医药单位,都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国家制定的法规政策。药剂部门要做到凡是中药处方名称不规范的一律不予调配,坚持查对制度,使处方调配工作做到准确、合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2增强责任心。处方规范化,医生起主要作用,处方书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无误后才交给患者;药剂人员是关键,对处方要严格检查、把关。年轻的中医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西学中的医生也要进行中药知识的学习。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
3·3加强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杜绝滥用药名的现象。全国各地应以国家药典规定的法定药名为准。各级药政机构应加强中药药名规范化宣传,提倡使用中药正名,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关,将使用规范化中药药名作为处方质量检查的一项,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收稿1999-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