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8日,我县融安高中学生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
1发病经过
1997年9月8日上午8时,融安高中有4名学生因畏寒、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而到县医院就诊,随后因同样症状的学生陆续入院,至晚上8时,发病学生增加到64例,其中男性56例,女性8例,年龄在14~18岁。经庆大霉素、氟哌酸治疗后痊愈。
2流行病学调查
2.1现场卫生状况该校地处融安县城,在校学生1900人分9个食堂就餐,全部由个体承包经营。发生食物中毒的是吴某承包的食堂,共有140人就餐。该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4人,其中1人无健康证。食堂面积约80m2,仓库、饭菜加工、住宿等混在一起。食堂无天花板,无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无冷藏设备,一个视野可见有6~8只苍蝇。地面凹凸不平,有积水。购进的大米、生菜等原料随地堆放。食堂周围的排水沟未加盖,有积水,吃剩的米粉、饭菜等,臭气逼人。食堂内外环境的卫生状况较差。
2.2可疑中毒食物64名发病学生均在吴某食堂进餐。当日菜谱:早餐为猪肉米粉,中餐有大米饭、鱼、猪肉、青菜、豆腐、芋头、鸡肉等。对64名中毒学生在9月8日进食的菜谱进行调查,其中进食米粉(早餐)、大米饭、青菜、猪肉的有31例;进食米粉、大米饭、青菜、鸡肉的有16例;进食米粉、大米饭、豆腐的发病4例;进食米粉、大米饭、鱼、芋头的发病3例。我们对同在该食堂进餐但没有发病的23名学生调查均未进食过米粉。经查明,该食堂9月7日早上6时将买回的10斤猪肉割下1.5kg,剁碎、拌盐、加酱油,拌匀后置于盆内(未冷藏,当时气温为32-36℃),至8日早上6时(经24小时)煮后加在米粉中供学生食用。由此可见,米粉中的猪肉很可能是引起中毒的食品。
3临床表现及治疗
在发病的64例中,发热38~40℃44例(占68.8%),恶心、呕吐5例(7.8%),腹痛35例(54.7%),腹泻36例(56.3%)。经用庆大霉素、氟哌酸治疗后痊愈。
4实验室检查
根据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沙门氏菌检验(GB4789.4-94)和沙门氏菌食物的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13-1996),对病人进行肛拭子粪便培养,从4例病人的肛拭子培养分离出D肠炎沙门氏菌。用分离出的菌株检测13例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均4倍以上增长。
5中毒原因分析
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较为常见,特别是在夏秋两季。这次发生食物中毒,原因是吴某承包的食堂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堂从业人员缺乏卫生知识,将买来的猪肉放置常温达24小时加入米粉中稍加热后供学生食用。从肛拭子中分离出D群肠炎沙门氏菌,用分离到的菌株检测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增长4倍以上。由此可诊断,这是一起由沙门氏菌污染的食物所引起的。因此,建议卫生、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方面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的宣传和卫生知识培训;另一方面要保证食堂的基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要定期检查、落实和监督,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个体食堂应予以坚决取缔。
2000-02-05收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