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行病学调查
1998年12月19日,本县宅卢村熟肉加工户卢某一家6口早餐食用大米稀饭时,3人向稀饭中加入误当白糖的“白色晶体“,虽感觉不甜、有异味,但又继续进食,估计稀饭食用量约为300g。10分钟后即出现恶心、呕吐、口唇青紫、呼吸困难和神志不清等症状。乡医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立即送医院抢救,其中1人运送途中死亡,2人按亚硝酸盐紧急救治,3日后安全脱险,3人年龄均在30岁左右。呕吐物被院内5只鸡鸭食后数分钟也全部死亡。未加“白糖“食用稀饭的3人未中毒。
2实验室检查
对饭后6只碗及锅内的剩饭,呕吐物、家禽胃内容物、剩余的“白色晶体“等,均用格利斯反应法做亚硝酸盐定性检验,除未中毒的3人食用的碗和锅内剩饭未检出亚硝酸盐外,其余样品均呈强阳性。对强阳性样品,按GB/T5009.33-1996作亚硝酸盐定量分析,结果为家中待售的熟肉物、呕吐汤、家禽胃内容物及3位中毒者碗中剩的稀饭的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230mg/Kg、669mg/Kg、380mg/Kg、4.95g/Kg、2.98g/Kg和2.80g/Kg。剩余的“白色晶体“亚硝酸盐含量为62%。
3中毒原因分析
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确诊为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并引起家禽二次中毒。对中毒者家中待售的约20Kg熟肉(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及毒死的家禽均进行了销毁处理。本例熟肉加工者以营利为目的,无视《食品卫生法》,在加工熟肉制品时添加亚硝酸盐,使含量超过国家标准6倍多。因亚硝酸盐外观性状与白糖食盐等极为相似,且用途广泛,故误食亚硝酸盐引起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7,156-157
(1999-04-07收稿。1999-05-20修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