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治理
60年代,在大骨节病村外蓄水窖,保护水源,在重病村建过滤池,改善饮水质量。1973年政府投资2400多万元兴建仁河水库,库容达2140万立方米,修干渠60余公里,支渠108公里。同时投资180多万元,在原发病村打深机井30眼,成井22眼,深度在250米以下,使病区群众全部吃上了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为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农业、畜牧等部门从改变山区自然面貌入手,进行封山育草、改良牧道和牧场、植树造林、修筑梯田坝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污染。进入90年代,调整了种植结构,小麦播种面积已达60%,玉米占30%,病区居民人均口粮已由30年前的150公斤增加到300公斤,其中小麦占80%。卫生部门对现症病人及时采取了多种对症治疗措施,先后采用了针炙、拔火罐、马前子丸、虎骨酒、硫酸钾、骨刺丸、炎痛喜康、消炎痛等多种治疗方法。1985年在田庄、刘家崖等6个村设立了长期监测和对照点,坚持一年两次拍片,做好病情监测。
3考核验收
1992年开展了大骨节病防治情况总结。1995年5月,潍坊市青州大骨节病控制病区考核小组首先进行了自查,7月份省大骨节病控制病区考核小组,根据国家《大骨节病控制标准及控制病区考核验收办法》,对青州市控制大骨节病区进行了考核验收,首先听取了青州市大骨节病防治情况和自查情况的汇报,审阅了30多年来大骨节病防治科研工作档案和近5年来对病区7~12岁儿童所拍右手X线片,并深入病区现场抽查7~16岁在校中小学生627人,无典型I度以上病例发现,拍7~12岁在校小学生右手X线片173例,X线阳性率为0。省考核组认为:青州市大骨节病区饮用窖水为主要致病因素,采取修建水库和打深机井的办法改善病区群众的饮水条件,使所有大骨节病村的群众都吃上了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卫生水,防止了大骨节病的发生流行,使病区达到了大骨节病控制病区的标准。
1995年12月卫生部组织专家对青州市大骨节病区进行考核。对3个病区乡镇,17个病村的1~5年组(7~13岁)学生595人和6~8年级(12~16岁)学生413人,共计1008人进行了现场临床检查,未检出典型I度以上病例;对1995年7个病村7~12岁在校学生379人份手部X线片审阅结果,仅见7例有干骺端改变,未见典型骨端改变病例;经听取我市大骨节病防治工作及自查结果汇报,查阅防治工作档案,看出我市大骨节病防治工作资料完整细致、可信,自查结果可靠。
考核组认为,我市大骨节病达到了“大骨节病控制及考核验收办法”国家试行标准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