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护理
大部分开放性骨折损伤较重,病人对能否治疗成功、是否遗留终生残废、手术中的痛苦如何都不甚了解,因而在心理上产生了较大的压力,进入手术室后更产生了恐惧心理。此时,能否解除病人的心理障碍至关重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用和蔼的态度与病人交谈,讲清无痛苦下的手术方法,为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以配合麻醉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2基础护理
2.1全面了解病情接诊病人后,在与病人或家属交谈的同时,仔细询问病史,尤其受伤后的病情变化:有无昏迷史、呕吐史,伤口大小,污染程度及出血量的多少,并查看病历及化验结果,心电图及其它特殊检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避免漏诊和发生意外。
2.2保证静脉通路通畅病人进入手术室后,要仔细检查静脉输液是否通畅,根据病情,必要时再用18或20号留置针建立第2条静脉通路,如表浅静脉不易找到时,要选择较粗的深静脉穿刺,我们常选用肘前或锁骨下静脉,在紧急情况下直接做静脉切开,以保证快速的输液、输血、补充血容量,纠正失血性休克。这些为保证麻醉和手术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
2.3观察尿的变化尿量的多少,比重的高低是判断肾功能好坏的可靠指标,也是指导我们补液多少的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为测定准确,护士应检查导尿管是否通畅,记录每小时的尿量。如每小时少于25毫升是诊断早期休克的依据,说明血容量不足,应尽快补允;又如血压脉搏恢复正常,但尿量仍少,而比重低,就应考虑有发生急性肾功衰竭的可能,出现血尿应分析原因,以排除泌尿系损伤的可能。
2.4预防及纠正休克大部分病人骨折后,由于缺乏止血知识,或在长时间的转运过程中失血较多,出现失血量无法较准确的估计,由于我们术前准备不足,在急症手术中,病人发生休克者共有42例,虽然经处理后纠正了休克,但影响了手术的正常进行,这就提醒我们,凡是严重损伤的病人都应想到有休克发生的可能,如病人脉搏在每分钟100次以上,收缩压低于90mmHg,脉压缩小,尿量减少,就要考虑休克的存在,应首先纠正血容量不足,或边手术边加压输血、输液,使手术能顺利进行。
如病人有贫血或术中有大出血倾向,则要提前输血。因为早期输500ml血的效果比晚期输几千毫升血液的效果更为明显。在5分钟内加压输血200~300ml的效果,较1小时内输血500ml更为明显〔1〕。这在预防和抢救休克时至关重要。我们通过200例的临床观察,取得了明显的疗效,保证了预防和抢救休克的成功率。
2.5抗菌素的早期应用开放性骨折属于不能预期的伤口,因此,预防性药物,或称之为真正的预防感染措施是无保证的,但开放骨折在伤后尽早使用抗菌素,对于防止污染发展成严重感染仍然是有益的〔2〕。我们分析了过去开放性骨折感染率较高的原因,认为早期应用抗菌素是很有必要的,即在医生的指导下,术中给予应用广谱抗菌素,常用先锋霉素Ⅳ6g加入液体中静脉点滴,严重损伤病人给予菌必治2g静脉推注,术后再继续应用5~7天,使伤口感染率较以前明显降低。
3物品准备
手术室中除常规准备外,术前还应根据伤口的大小,污染的程度,手术的方法再进一步检查备足所用的冲洗盐水、肥皂液、新洁尔灭或碘伏液等,避免因数量不足影响清创术的质量,同时还要准备好所用的标准器械、特殊器械,以及可能需要的内植物。
4术中配合
4.1麻醉的配合协助麻醉医生摆好体位、注意肢体搬动要轻柔,伤肢要用外固定,避免骨折移位加重组织损伤或刺伤重要的血管或神经。
4.2刷洗提前将气囊止血带按要求绑好。要注意止血带下皮肤不能有皱折,伤口有活动性出血者,应先充气止血,减少失血。记录止血带的压力和时间,到时间报告给医生,为医生提供足量的冲洗盐水,以能达到对伤肢进行彻底刷洗,然后按无菌手术常规消毒、铺巾,虽然是污染伤口,仍要按无菌手术进行操作,以降低伤口感染率。
4.3手术的配合为术者提供1‰新洁尔灭或0.5%碘伏液泡洗伤口2遍(清创前后各一遍),各5分钟。备好清创术所用的器械,配合医生迅速完成清创术。把一个污染的伤口变成一个相对无菌、清洁的创面。然后将所有用过的器械,手术人员的手套全部更换,再重新铺巾。另用新器械进行下一步的修复手术。这样医生可放心大胆地继续操作,减少再次污染,提高手术成功率。术中护士要密切配合,根据进程,提前把需要用的器械检查备好,使医生能得心应手尽快顺利地完成手术。
4.4术后配合手术结束前,台下护士备好石膏及内衬。协助医生为病人进行外固定。病人离开手术室前,再认真检查导尿管、静脉输液器等有无异常,呼吸、脉搏、血压是否平稳。正常后再护送出手术室。术毕,把特殊器械单独存放,避免碰坏。显微外科等尖锐的器械要放在垫有敷料的盘中。仔细清洗所有器械,骨钻、吸引器头等内部的血迹要逐个洗净,烘干后上油打包,清洁消毒后备用。
5小结
致开放性骨折的暴力较大,而且常合并其他部位的损伤,病情不稳定,变化大,需护理人员细致地观察及护理,我们要熟练地操作,配合医生尽快完成抢救与治疗。总之,术前充分的准备,术中密切的配合是治疗成功不可缺少的条件。
(1999-11-04收稿1999-12-28修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