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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原因摸清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孕产妇死亡原因摸清

阎红

由沈阳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杨柳主持的“沈阳市1995~2000年孕产妇监测及干预研究”日前结题,通过对26万余位孕产妇监测分析后认为,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可归为四个方面:生育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社会经济文化因素和医学因素。

课题研究认为,生育过多、过早、过晚、过密,都是孕产妇死亡危险因素,20~30岁是生育最安全的年龄。生育二胎的产妇死亡人数接近总死亡人数的一半。在医疗服务方面,保健措施与死亡率密切相关。无产前检查和产前检查不足8次的死亡率17.9/10万,而达到8次及以上者死亡率为8.0/10万。从首次产前检查的时间分析,初检孕周越早死亡率越低,小于12孕周初检者死亡率为2.7/10万,而大于12周死亡率为24.8/10万,后者是前者的9.2倍。

200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