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R22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13(2000)02-0129-05
肥胖病,是人体体重超常的疾病,是当今社会的常见和多发性疾病,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疑难性疾病之一。在我国城市有10%~15%左右的发病率,而且有逐年增高和年轻化倾向[1,2]。虽然不断有化学减肥药物问世,但因明显的毒副作用而影响临床的使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把目光瞄准中医药。我们在近几年的临床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中医药防治肥胖病具有明显特色和疗效优势。在中国古代医学典籍中蕴藏着防治肥胖病的丰富内涵,有些甚至具有先进性和预见性。本文试图就《内经》对肥胖的分型原则作一探讨。
1《内经》肥胖三分法
《黄帝内经》肥胖三分法,首见于《灵枢·卫气失常》。原文曰:“人有脂,有膏,有肉。黄帝曰:别此奈何伯高曰:肉坚,皮满者,脂。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即把肥胖病者分为“脂人”、“膏人”、“肉人”等3种类型,它是中医肥胖病学的最早分型,至今对临床仍有指导意义。
1.1膏人
膏人,依《内经》所言,其特点是:“纵腹垂腴”、“皮缓”、“肉不坚”。丹波元简《灵枢识·九针十二原》“腴者,脐下腹也”。可见,膏人肥胖的主要临床表现:形体肥胖,纵腹垂腴,且皮肤纵缓,肉不坚,质地绵软。膏人肥胖当属脂肪之肥,其脂肪主要分布于腹部为主,故有“大腹垂腴”,局部皮肤纵缓,肌肤质地绵软。
丹波元简《灵枢识·卫气失常》谓:“膏者纵腹垂腴,脂者其身收小,是膏肥于脂也”。可见,“膏人”的身小腹大,脂膏集中于腹部,其腹部外形,远远大于“脂人”。膏人肥胖与近代医学的腹型肥胖类型相同。膏人常见于“堆金积玉,腹若悬箕”的尊荣富逸之士。运动量减少,是脂肪在腹部积蓄的主要原因。
1.2脂人
脂人,依《内经》所言“脂人者,虽脂不能大者”,“肉坚,皮满”。可见,其人虽肥胖,但形体匀称,体形协调,没有某一部位的比例特别过大。其主要表现是:形体肥胖,虽肥而腹不大,各称其身,肉坚满,皮肤饱满,质地中等。
不难发现,脂人肥胖者,介于膏型与肉型之间。脂人之身形,其人虽肥而腹不能大,更不能垂,而肌肤质地中等。可见,脂人中,脂膏成分均匀地分布全身,而并非象膏人一样以脂膏集中腹部为主。总体来说,脂人总体肥胖度较膏人为大,且体质较好。“脂人”肥胖与近代医学的“均一性肥胖病”类型相同。
1.3肉人
《灵枢·卫气失常》谓:“肉者,身体容大,……肉者,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肉人者,上下容大”。可见,肉人肥胖是肥胖之正格而已,其人精神内旺,肉人肥胖并不是脂肪之肥,而是以肌肉之肥为主。主要表现:形体肥胖,肥而壮盛,上下均肥,皮肉结实,精神内旺。
可见,肉人之形,皮肉相副,充形一体,故有别于膏人之“纵腹垂腴”,又非脂人之“虽肥(腹)不能大”,而是“皮肉不相离”,均匀相称,属于壮实体格。正如丹波元简《灵枢识·卫气失常》:肉人“其皮肉脂骨气血,各有品格,故不相加,亦不能相多,而形体大小,皆相称而已”。
肉人肥胖是一种正常体重超常之人。其体重的超标是体内肌肉发达所致,而体内脂膏含量并不超过正常体脂含量。因此,并不属于近代医学所说的“肥胖病”范畴,常见于重体力劳动者和运动员等。严格来说,本型体重超标,一般不需要治疗。但从临床实际来看,不少体重增多而体脂比例正常者,也要求减轻体重。
2《内经》分型原则
《内经》虽成书于数千年以前,但其肥胖的分型原则,对探讨“脂肪分布与疗效、预后的关系”仍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笔者认为:《内经》三分法,是对肥胖病的一种最为简明分型方法,它是以肥胖病理特点为主,并结合辨证预后的一种分型。
2.1常人(众人)标准
诊治肥人,必须明确常人(众人)的标准。《灵枢·卫气失常》提出了“众人”的概念,“黄帝曰:众人奈何伯高曰: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称其身,命曰众人”。可见,其标准强调:皮肉(筋骨)与脂膏,各自称其身,比例协调(不相加也),体重正常(不能相多也)。
这里,《内经》所说的“脂膏”,后代医家对常人“脂膏”作了明确阐述。丹波元简《灵枢识·九针十二原》中谓:“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盲丰满,……膏者,神之油也,……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为水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脂即膏也”。可见,正常脂膏,为人身生理所需要;脂膏过多,则可引起疾病。据此,作者认为:脂肥来源于水谷精微,为人体所必需;脂肥过多,则为“肥气”,为津液积蓄而成,为血之浊气,表现为痰湿之症;脂肥过多,为瘀血之因;脂肥过多,是脏腑功能失调的产物[1]。皮肉筋骨(瘦体重)与脂膏比例协调,且各无相多,分布各自称其身,是常人的标准,也是区别于肥人的要点。
2.2三分法原则
肥人是指体内脂膏过多。《内经》三分法始终以脂膏作为诊断的主要线索,以病人的形体大小及上下称身作为分型标准。《灵枢·卫气失常》所谓:“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者”。可见,《内经》三分法以脂膏分布为主,结合脂膏称身为原则,对肥人的脂膏的分布以及脂膏与瘦体重比例进一步分析和分型。
2.2.1脂膏分布
皮肉(瘦体重)与脂膏不能相加,是常人的标准。而脂膏的过多,是肥人的病理特点。脂膏的分布是肥人分型的主要原则。膏人,“纵腹垂腴”,以脂膏集中分布于腹部为主;脂人,“虽脂而(腹)不能大”,表示脂膏虽多,但脂膏均一地分布全身,故其人虽肥而腹不大(身收小);而肉人,“上下容大”,说明脂膏也是均一性分布全身,而事实上,肉人脂膏比例并不增高,仅是总量增多而已。
2.2.2脂膏称身
皮肉(筋骨)是人体的瘦体重,而脂膏是脂肪组织为主的成份。《内经》三分法,首先以“皮肉脂膏不能相多”作为常人标准,再以此区别肥人的分型原则:膏人、脂人者,皮肉(筋骨)与脂膏比例失调,且脂膏偏多,不能相称其身。故膏人其“肉不坚”、“皮缓”,脂人其“肉虽坚而不实”;而肉人,脂膏虽多,但皮肉(筋骨)与脂膏比例正常,唯身体容大(体重增多)而已,所谓“各自称其身”。显然,《内经》三分法是以“脂膏是否称身”,也就是以人体脂肪与瘦体重比例,作为区别膏人、脂人与肉人的鉴别要点。
3《内经》三分法临床意义
3.1指导辨证施治
关于肥胖治疗,《灵枢·卫气失常》提出了辨证施治原则:“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明确提出了先分型后辨证,具体来说,先确定病者属于膏脂肉3型中何种类型肥人然后辨别气血之多少,血气之清浊,再循证施治,使之病体恢复正常。
3.1.1膏人
《灵枢·卫气失常》:“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可见,膏人有肌肤强弱之辨,寒热之分。肌肤弱虚、偏寒者,肌肤疏而粗理,必畏风,身常寒;肌肤致密、偏热者,肌肤细密,阳气偏盛,不畏风寒,身乃常热。
后人发挥《内经》原意,以《金匮要略》防己黄芪汤为主,治疗偏寒膏人肥胖者;以防风通圣散为主,治疗膏人肥胖偏热者。
3.1.2脂人
脂人以皮肉脂膏中,脂膏相对多于皮肉,且身体大小,各称其身,虽肥而腹不大。《内经》认为,其“血清,气滑少”,古代有学者认为:“血清者,营精阴汁不足,气滑者,阳精浮泛而不实,是故其人虽肥而腹不能大,更不能垂”。
治疗方面,多抓住“血清气滑少”,以益气养血为主要治则。近代有人以防己黄芪汤和二陈汤加减治疗。
3.1.3肉人
肉人虽皮肉与脂膏不相加,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