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文献的广泛征集
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和其弟太宗赵光义都清楚图籍价值。宋仁宗评价他们说:“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1]。宋太平兴国初,太宗发布召求三馆阙书诏令,要求以三馆所存书籍与“开元四部书目比较,据见阙者,特行搜访。仍具录所少书,告之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诣官进纳,及三百卷以上者,与子出身。不及三百卷者,据卷秩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1]。从此,宋代购求文献的序幕正式拉开。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太宗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又万余首”[2]。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十二月癸酉诏曰:“太医之方,以十全为上。神农之药,有三品之差。……比令编纂,多所阙遗。宜行购募之文,用申康济之意。宜令诸路转运司,遍指挥所管州府,应士庶家有前代医书,并许诣阙进纳。及二百卷已(以)上者,无出身与出身,已任职官者亦与迁转。不及二百卷,优给缗钱赏之。有诣阙进医书者,并许乘传,仍具次续食”[1]。太宗不仅三令五申征集医书,而且还身体力行“收得妙方千余首,无非亲验。”[3]太宗的言行为以后的皇帝树立了榜样。宋真宗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十月甲子诏:“国家大崇儒馆,博访艺文,虽及购书,尚多亡逸。特降恩制,用广搜延,应中外官及民庶家,有馆阁所少书籍,并令进纳。每卷给千钱,及三百卷已(以)上,当量材录用。”[1]另外,真宗为防止医籍外流,还在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诏令:禁用医书与外国交换货物。上述措施,都促进了医书征集工作的开展。
宋仁宗时,求购书活动有新发展。嘉五年(公元1060年),曾设购赏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有收馆阁所阙书籍,许诣官送纳。如及五百卷,当议与文武资内安排,不及五百卷,每卷支绢一匹。……如士庶之家,有收藏得上件书籍,及别更有奇书,令具名件卷秩,所撰人姓名年代,逐旋缴连闻奏。内在京者,仰于崇文院投纳……当议依诏推恩。”[1]仁宗时所征遗书均以唐开元旧录作比,是故,购得许多医书。
神宗元丰中(公元1078~1085年)诏令:“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3]徽宗于政和2~4年(公元1112~1114年),再次命访天下遗书,求道教仙经,“天下应有奇方善术,许申纳本州,逐州缴进以闻。”[1]综上所述,宋代五帝先后十多次颁布求购书诏令并不断强化贯彻,因而使征集工作出现了空前局面。医籍的征集为整理、编纂、颁行提供了重要条件。
2医药文献的系统校正
宋政府在征集医书基础上,对散失医籍整理复原、系统校正,大致经历以下阶段。
2.1开始阶段
宋初校书原则是先实用后系统。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太祖诏令:“尚药奉御刘翰、道士马志、翰林医官翟煦、张泰、王从蕴、关复、王光、陈昭遇、安自良等9人,详校诸本”[3]。重点参照陈藏器《本草拾遗》等书对唐代《新修本草》作校勘、整理。《雍熙神医普救方》等著作的问世,标志着宋初校书工作已开端。
2.2发展阶段
宋初校书规模不大,医籍中错误尚未剔除。天圣至皇期间(公元1023~1054年),又先后3次组织校书,重点是经典著作。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仁宗“命医官院校定《黄帝内经素问》及《难经》、《病源》等,下馆阁官看详。乙未,诏国子监摹颁行。又诏翰林学士宋绶撰病源序”[4]。景二年(公元1035年),命“翰林学士丁度对《素问》作第二次校正。”[5]皇三年(公元1051年),命殿中丞校勘医书官孙兆校正《外台秘要》。至此,校书工作有了一定发展。
2.3大规模展开阶段
宋嘉二年(公元1057年)八月,枢密使韩琦上奏:“医书如《灵枢》、《太素》、《甲乙经》、《广济》、《千金》、《外台秘要》之类,本多讹舛。《神农本草》,虽开宝中尝命官校定,然其编载尚有所遗,请择知医书儒臣与太医参定颁行。仁宗诏‘即编修院置校正医书局,命直集院、崇文院检讨掌禹锡等四人并为校正医书官’”[4]。最早担任校正医书局提举的是韩琦,以后范镇、钱象先接替此职。掌禹锡、林亿、张洞、苏颂等负责管理。参与校书人员还有秦宗古、朱有章、孙兆、孙奇、高保衡、陈俭、单骧等。所校医书有《素问》、《甲乙经》、《本草图经》等10多种。校正工作十分认真。如对《素问》的校勘,就“正谬误者六千余字,增注义者二千余字,一言去取,必有稽考”[6]。校正医书局工作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基本结束,但医书的刊刻晚至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才正式结束。
2.4继续阶段
南宋校书比不上北宋校正医书局的规模,但仍在继续。如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礼制局奉诏校《内经》。此前,政和二年和六年,曾命卢昶校《太医局方》,曹孝忠校《圣济经》。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命检阅校勘官兼太医局教授高绍功等3人校《政和本草》。终宋之时,校书工作一直进行。
宋政府花费很多人力财力校正医书,对医学知识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校正医书局是医政史上的创举,其功绩不可磨灭。
3医药文献的整理编纂
宋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刘翰、马志等奉诏在《新修本草》基础上参校《本草拾遗》进行修订,由扈蒙、卢多逊等勘定而成《开宝新详定本草》。次年,又重新增益,刊定为《开宝重定本草》。该书在嘉年间由掌禹锡、林亿等增补成《嘉补注神农本草》。由苏颂编纂成《本草图经》。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曹孝忠等在《大观本草》基础上整理编纂成《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由高绍功等三人在《政和本草》基础上校正编纂成《绍兴本草》。除以上6部本草著作编纂问世外,还有贾黄中、李宗讷等编纂的《神医普救方》、王怀隐等编纂的《太平圣惠方》、周使应等编纂的《简要济众方》、《庆历善救方》、政府主持编纂的《圣济总录》、《和剂局方》、王惟一奉命编纂的《新铸铜人腧穴针灸图经》等7部著作编成问世。总之,由政府主持或诏敕医官编纂的医书数量,宋代为最。究其原因,皇帝(如太宗、徽宗)亲自参与整理编纂、政府重视等均产生了较大的激励作用。医书的整理编纂,促进了医学知识的总结、交流,推动了医学事业的发展。
4医药文献的刊刻印行
宋政府在征集、校正、编纂医书的同时,狠抓医书的刊刻、颁行,其主要措施有三项:第一,对当时所存医书,包括政府主持编纂的医书、校正的医书和少数个人著作等都进行了刊刻发行。除校正医书局刊刻的医书外,还有官刻本。“宋时官刻书有国子监本。历朝经史子部见于诸家书目者,不可悉举,而医书尤其所重。”[7]第二,小字重刻,降价销售。为鼓励个人购书,宋政府在元三年(公元1088年)八月,对《伤寒论》、《太平圣惠方》等册数多、纸墨价高、民间难以购置的5部医书令国子监“别以小字雕印,广行印造,只收官纸工墨本价,许民间请买。仍送诸路出卖。”[8]绍圣元年至三年(公元1094~1096年),政府又将《嘉补注本草》等5部书小字重刻,降价销售。小字刻本医书的刊行,促进了医书的流通。第三,采取便民措施,普及医学知识。宋政府深知偏远贫困地区人民看不到医书,便多次采取便民措施。如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仁宗命“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誉载于板,列牙门之左右。”[3]并规定这是各刺史的重要职责。皇元年(公元1049年)二月,王安石伏读《善救方》后深受启发,便命谨以刻石,树之县门外左,令观赴者自得。此外,在全国许多地方还刻《集验方》于板,刻针灸经于石。这些措施对普及医药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宋代刊刻颁行医书数量之多、质量之高是世所罕见的。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至少有28部书(1595卷)被刊刻颁行,如表1。
表1宋代刊刻颁行医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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