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几何均数及其标准差表达对数正态分布资料,用M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3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
3.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多组中的两两均数比较应采用方差分析和q检验。对于定性资料,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等级分类资料应采用秩和检验或Ridit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点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简单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的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
4.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的差异。并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配对设计资料的t检验)及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应尽可能给出具体P值(如P=0.0238);当涉及到对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的估计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应再给出95%置信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