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卫生部发布了《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医院评审制度;并规定医院的设置和分级,应在保证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