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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病 体检报告“说”了不算数?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体检报告能否说明一个人是否有病?昨日下午,成都某单位职工打进本报热线962211反映,说单位在他生病治疗期间,一纸“休书”赶他走人。单位上的说法是:体检报告不能证明是否有病。

体检报告 脾大血小板减少

已在单位工作了20年的吴某,提起自己的遭遇感到伤心,“我在单位上是做工程的,时常要高空作业,近段时间以来不断出现头晕,腰胀痛。”前不久,吴某所在的单位组织职工前往医院体检,拿到体检报告后,吴某才弄明白原来自己出现高空头晕、腰胀痛等现象都与体检报告上说的“脾大,血小板减少有关。”正常人的血小板每单位指标在100—300之间,而吴某血小板只有每单位60的指标。

根据医生的建议,吴某向单位提出了转岗的请求。吴某一边在医院接受治疗,一边苦苦等待单位重新调换工作岗位。哪知工作岗位不但没有调换,却来了一纸“休书”,“今年9月20日,我突然接到单位上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说我提出调换岗位的条件苛刻,单位上愿意补偿我12个月的工资收入。我不同意办解除手续,单位就公开登报要求我必须在11月11日前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前,单位采用这种方式裁员欠妥。”

单位 体检报告不能证明生病

就单位的这种做法,吴某认为“不太仁道,我还在生病治疗期间,有体检报告为证,还有医院的病历用药处方,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的。”

就吴某说的“体检报告说明自己生病了”的看法,吴某所在单位人事处负责人梁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体检报告不能证明他生病了,他实际上只是体质弱而已。况且吴某提出的调换岗位条件比较苛刻,单位无法满足,也就只好补偿他并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 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职工体检报告结论能不能说明一个人有病没病呢?就吴某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汇韬律师事务所陈志强律师。“从法律证据采信角度来说,体检报告具有法律说服力。在平时的办案实践中,单位组织的职工体检,只要是正规医院检查并盖章的,法院都会作为证据采信。体检报告上有一些重要指标参数,体检医生会根据这些指标参数来下结论,比如说‘血脂高’‘尿酸超标’等,都说明健康出问题了,生病了。”陈律师认为,“在法律上,人的病有轻重缓急,不是非要躺在医院动弹不得了才叫生病,只要是非健康范围的都是生病。何况,反映问题的吴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单位就更不应该违法解除吴某的劳动关系。”

就吴某这种情况,在单位公开登报解除劳动关系规定的时间前,可前往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朱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