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提醒不宜留存的药
2005.06.08
●所剩的药品不够一个疗程不留;
●不属常用的药物不留;
●极易分解变质的药物不留;
●有效期短,且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药物不留;
●没有良好包装的药物不留。
●没有标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药物不宜留。
●不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物不留。
●注射液及某些抗生素眼药水不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