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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药物与机体之间可相互产生影响,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药物对机体(含病原体)的作用和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前者在药理学上属于药效学的范围,后者属于药物代谢动力学的范围。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主要是对生理功能的兴奋或抑制。有些药物可使人体原有的生理功能加强,称为“兴奋”,如戊四氮可兴奋被抑制的呼吸中枢;有些则使生理活动减弱,称为“抑制”,如阿托品可使痉挛的胃肠平滑肌松弛。在人体内,同一药物对不同的器官可以产生不同的作用,例如肾上腺素对心脏呈兴奋作用,而对支气管平滑肌呈抑制作用(使其松弛)。由于药物剂量的增减,兴奋和抑制也可互相转化,例如戊四氮在治疗剂量时兴奋呼吸中枢,剂量过大时则引起阵挛性惊厥,并进一步转化为中枢抑制。

药物对病原体的作用,则主要是通过干扰病原体的代谢而抑制其生长繁殖,例如青霉素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氯霉素抑制细菌核蛋白体的合成;氯喹同疟原虫的核蛋白结合(主要是与脱氧核糖核酸即DNA相结合),抑制DNA的复制,使核酸合成减少,从而影响其生长繁殖。

一种药物对于机体各器官组织的作用并不是一样的,往往是对某一个或几个器官组织的某些功能影响特别明显,而对其他器官组织则否。这就是药物的选择作用。例如洋地黄之对于心脏,苯巴比妥之对于中枢神经系统,都具有选择作用。但选择作用一般说来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也就是说,一种药物往往同时对几个组织或器官的功能都产生影响,只不过其作用强度有量的区别而已。一种药物只有一种作用的情况是很少见的。选择性高的药物,往往不良反应较少、疗效较好,临床应用可以有针对性地治疗某种疾病。有些药物小剂量时只选择作用于个别器官,大剂量时则引起较广泛的全身性毒性反应,故应注意剂量的掌握。

药物应用于机体时,根据其作用部位的不同,可分为“局部作用”和“吸收作用”。前者系指药物在用药部位所呈现的作用(如普鲁卡因的局部麻醉作用),后者则指药物被机体吸收以后所呈现的作用(如服氯喹后出现的抗疟作用)。

多年以来,有人就曾提出,药物所以能够发生作用,是由于它与机体效应器的某一部位相结合,这一部位当时被称为“接受物质”,以后又被称为“受体”(receptor)或“受点”(receptor site)。现已确知,“受体”是位于细胞膜或细胞内的一种蛋白质,能同体内神经传导介质、激素及其他内源性活性物质或某些药物相结合,从而引起一系列生化反应,表现为细胞或组织器官机能的兴奋或抑制。受体有高度的特异性。如和乙酰胆碱结合的受体,称为“胆碱能受体”。受体还可有其亚型,如胆碱能受体分成毒蕈碱型(M)和烟碱型(N)两类,后者又分为1型(N1)和2型(N2)两类。

已知的受体有胆碱能受体、肾上腺素能受体、多巴胺受体、5-羟色胺受体、吗啡受体(阿片受体)、组胺受体(包括组胺H1-受体和H2-受体),以及各种激素的(如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胰岛素等)受体等。

当然,并不是所有药物都是通过与受体结合而产生作用的,例如乙醚、氯仿,它们之产生麻醉作用,据认为就不是通过与特殊受体的结合,而可能是由于它们易溶于类脂质,能浓集于富含脂质的神经组织,使神经细胞膜的通透性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神经冲动传导障碍。

具有与受体结合的亲和力,又具有内在活性的药物,可以与相应的受体结合,并激动受体,继而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心脏收缩、腺体分泌等),这类药物称为受体激动剂(agonist),如乙酰胆碱,可与胆碱受体结合并激动之。只具有与受体结合的亲和力,但不具有内在活性的药物,可以与相应的受体结合,但不能激动受体,甚至可以阻滞激动剂与之结合而发生效应,这类药物称为受体拮抗剂或阻滞剂(antagonist),如阿托品,可以与胆碱受体结合而阻断乙酰胆碱与之结合从而拮抗乙酰胆碱的效应。

细胞膜上受体的数目或反应性可受其周围的生物活性物质或药物(激动剂或拮抗剂)的作用或浓度的影响而发生改变。上述药物或药物浓度高、作用过强或长期激动受体,可使受体数目减少,称为衰减性或向下性调节。反之,可使受体数目增多,称为上增性或向上调节。向下调节与机体对长期应用激动剂或产生耐受性有关,如哮喘患者久用异丙肾上腺素治疗可以产生疗效降低;而向上调节则与长期应用拮抗剂后敏感性增加或撤药症状有关,如高血压患者应用普萘洛尔时突然停药可引起反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