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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处方实施三个月 拿回扣现象逐渐减少

2022-07-29
来源:求医网
淡黄是急诊处方,淡绿是儿科处方,白色是普通处方……5月1日,《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新规要求处方必须书写规范、清晰;处方上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处方剂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医院采购同一通用名药品,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但记者近日走访了省会几家医院却发现,新规实施3个月后给医生和患者都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医生反映,他们的工作量几乎翻了一倍;而患者也反映,医生开的药名他们都没听过。

【患者意见】

处方上的药名真长,看不懂!

昨天,在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耳鼻喉科,拿着处方出门的雷女士又走了进来:“李主任,这‘倍氯米松丙酸盐气雾’是什么呀?”“这是通用名,就是你平时用的伯克钠鼻喷剂!”主任医师李莹无奈地说,常有病人看不明白上面的通用名,还以为是医生给开错了。

这是新规带来的变化之一。按新规,医生开处方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通用名称。“感冒通”、“感冒清”、“白加黑”之类的药品商品名,处方上不能再出现,必须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说‘感冒通’我知道,上次医生开‘对乙酰氨基酚’,我还以为弄错了。”在门诊大厅拿药的李先生说,新规内容他不太清楚,就觉得处方上的药名特别长。

通用名弄错,患者多跑腿

拿着医生开的处方,57岁的王桂荣已经在某省级医院的门诊室、药房和划价处来回跑了3趟。诊断后,她拿着处方去划价取药,20分钟排队后却被告知,医生开的药品名不对,在电脑系统中找不到。

无奈,王桂荣拿着处方,再去找医生。经过仔细查阅后,医生发现是自己没记清药品的通用名,写错了一个字。重新开了处方后,她又来到了取药处。但经过漫长的排队后,仍被告知处方有误。老太太再次来到二楼门诊,一见医生就落泪:“怎么又错了,刚排到我,一会儿又得重新排!”医生再次核对,发现把西药“洛芬待因片”和中成药“雷公藤多甙片”写反了。“来看一次病,跑腿是次要的,排队拿药太浪费时间了。”王桂荣患的是类风湿病,从洛阳赶来看病,她说,不管什么新规定,都不能老让患者跑冤枉路。只有两种药,选择余地太小!

新规要求,医院采购药品,同一通用名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这也让不少患者发牢骚。“有些用惯的药,现在医院都不好买了”。

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剂科负责人介绍,在新规实施前,医院就召开各个科室会议,听取医生意见,保留的两种药品一般选择是临床使用率、性价比都是比较高的,“但的确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对于一些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用惯了一种药后再去换,患者会感觉不方便。但他说,这些特殊病种,按规定可以适当考虑多保留一些品种。

【医院反应】

“工作量几乎翻了一倍!”

昨天,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科,医生正在为一个感冒患者开处方。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个记满药品名字的小本子,一页一页翻看,找到“白加黑”的通用名,写在处方上,这个过程用时1分钟。“通用名大都比较长,写全了比较费时间。”这位医生说,一般药品名只有三五个字,但药品通用名十几个字也很正常。“我现在离不了这张表!”这位医生扬了扬手中的通用名与药品名对照表。熟悉了对商品名的使用,现在不少医生需要重新记通用名。“过去开一张处方只需两三分钟,现在花费的时间自然要多”。虽然开处方的时间增加了,但病人数量并没有减少,“工作量肯定大了!”不开“大处方”,病人不满意

按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等,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对于这个规定,执行起来不少病人也不满意。“许多省级医院的病人,大都是外地来的,有的病人出行不便,有时一开就要求开十天半月的,还有的要开1个月的。”一位省级医院的医生说,他们经常遇到对这项规定不满的患者。儿科处方外流不好控制新规要求,医院有权要求儿科用药只能在本医院拿药,那么家长所熟悉的儿童用药,如止咳糖浆等就不能去药店购买了。“我们医院目前没有这样要求,但建议家长最好在医院拿药。”省人民医院药剂科一位负责人说,儿童的各方面机能都还不成熟,个体差异较成人更为明显。在医院拿药,医生会根据孩子的总体情况给予用药指导。但一般情况下,医生把处方开给家长,处方到了哪里,医院并不能控制。“即使医院硬性要求,也不好控制”。

【主管部门回应】

拿“回扣”现象逐渐减少

“总体来说,新规带来的益处很多。”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说,至少拿“回扣”现象减少了。他说,有的药有600多个厂家在生产,如果不出台新规,医药代表还是会继续活跃。“就像罗红霉素,有40多个厂家生产,医生会开谁的药?商家自然会派医药代表‘攻关’医生”。医药代表到月底会统计每位医生开药量的多少给医生发“奖金”,这也是导致“看病贵”的一个原因。而新规实施后,限制药品种类,在处方单子上写药品通用名,医院将两种药品名告诉患者,让患者自行选择药品。这样,医药代表就无法知道患者究竟选择的是哪种药,也就无法给医生“回扣”了。

至于医生工作量增大,患者抱怨增加的事,医政处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只是暂时现象。“一个通用名往往有多个商品名,所以记通用名应该更容易些。”他认为,医生会逐渐熟悉每个药品的通用名,而患者也慢慢适应和理解处方的新模式。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对于一些常见疾病,如果去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医治的,完全没必要去大医院。他表示,卫生部门正在对新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后将会向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