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从2002年底开始进行“医药分业”管理试点。现在,全市有8家医院将其门诊药房改建成药店,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这8家医院根据自身特点,在“医药分业”改革中,主要采取了两种经营管理方式:一是与医药公司合作联办药店,所有权归医院,医药公司拥有经营权,共同管理;二是医疗机构独立经营药店,盈亏自负。医院将门诊药房改建成药店后,普遍对药房增加了投入,改善了经营条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大大降低了过期药品损耗率,药品质量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而且,通过改革,医院药店药品价格与社会零售药店价格相差不多,而医院拥有强大的技术力量支撑,能有效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这样,医院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医疗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有力遏制了药品销售过程中,有关人员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等现象。